广东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出席会议股东: 、、。列席会议新增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在( 地点) 召开股东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 代表公司股东% 的表决权, 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 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 .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 。 ( 法定代表人) 兼经理的职务; 同意选举为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经理。(设执行董事格式) 免去、、、董事的职务;同意选举、、为董事(设董事会格式)。 3. 同意( 原股东) 将占公司注册资本% 的股权,共万元的出资以万元转让给(新股东)。 4 .同意公司住所迁至(具体地址)。 5. 同意变更公司类型, 由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 6. 同意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由 XXX 万元变更为 XXX 万元, 增加(减少)部分 XXX 万元由股东出资。 7. …………(其它需要决议的事项请逐项列明)。 8 .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原股东: (签名或盖章) 新增股东: (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启示(提交时删除本方框内容) 1. 本范本适用于 2-50 人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应当提交股东会决议; 2.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章程的, 所作出决议须经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出席股东如有反对或弃权的应列明所占表决权比例; 3 .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不包含列席会议新增股东人数; 4. 股东为法人的,“出席会议股东”应写明其单位名称, 如需列明其出席代表姓名,可在单位名称后加“( 出席代表: ××× )”; 5. 股东为自然人的, 由其签名; 股东为法人的, 由单位盖公章; 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 签名应用签字笔或墨水笔, 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6 .为减少文件份数,本范本将股东变更前后的股东会决议合并而写, 如需要可分开写。没有转让出资新增股东的, 适当删减范本中有关“新增股东”的内容; 7. 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 30 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 30 日内, 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 30 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 45 日后) 提交登记机关,逾期无效; 8 .要求用 A4 纸、字体较小(如四号或小四)的字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股东会决议78168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