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种植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曹庙村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与村民协商,村民们都同意将自己所有的二轮承包田(两补资金仍由农户享受)租给乙方,用于蔬菜的种植。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刘河镇曹庙村四组农户村委会旁的二轮延包田30亩农承租给乙方使用。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
:个人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三年,自20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11月1日止。
四、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11400元。
,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宣传、褒奖、应用。
,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所有权。
。
。
,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转租
,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租合同的内容。
,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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