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知识
1、什么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答:所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又称综合执法权, 是指将若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 交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 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 有关行政机关不再行使已经有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2、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省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3、在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何重要意义?
答:目前,在我市城市管理部门存在职能交叉, 多头管理,管理脱节及越位、
错位、缺位,重复执法、交叉执法、执法扰民、执法成本高的问题, “十几顶大盖帽管不住一顶破草帽” 、“三个和尚没水喝” 、“龙多不治水”,就是所有问题的生动体现。 管理见成效, 靠突击整顿,抓一抓、好一阵,稍一放松,迅速回潮,风头一过就滑波, 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这些问题必须依靠改革的办法加以解决。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一是可以防止多头管理和扯皮现象发生;二是可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三是可以降低工作成本; 四是有利于精简机构。 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是城市管理机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创建文明城市的迫切要求。
4、什么叫城市管理?现代城市管理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是指以城市的长期稳定、协调发展和良性运行为目标,以人、财、物、
信息等各种资源为对象, 对城市运行系统做出的综合性协调、 规划、控制和建设、管理等活动。现代城市管理的基本内容是:城市社会管理、城市经济管理、城市
规划管理、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和城市的生态环境管理。
5、原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哪些问题?
答:(1)职权交叉,相互扯皮,城市管理责任难以落实; ( 2)重复执法,多头收费,群众合法利益难以维护; (3)条块分割,政令不畅,政府工作难以贯彻到底;(4)投入不足,忽视管理,执法水平和队伍素质难以提高。
6、如何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关系?
答:(1)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互相依存、互相促进。城市建设是基础,创造出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 为城市管理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和必要的技术条件, 同时也对城市管理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由此促进城市管理的发展。没有城市的建设,就谈不上城市的管理。另一方面,城市管理是关键,是巩固城市规划建设成果、营造良好城市秩序、发挥城市功能的必要手段。
实践证明,管理出效率,管理出效益,管理出财富。良好的投资环境蕴含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城市管理搞得好, 可以少花钱甚至不花钱多办事。( 2)城市建设与管理不协调,给城市发展造成巨大阻力。长期以来,城市管理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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