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交通违章(违章停车)行政复议书.doc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6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6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行政复议申请书(违章停车) 申请人: *** ,男, **** 出生,住址**** 。被申请人: ***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住所地: 浙江省*** 市椒江区法定代表人: 江连青,支队长请求事项一、请求撤销由***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的编号****** 行政处罚决定。二、对本案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问题依法进行审查。事实与理由 2011 年**月** 日申请人将车辆停放在*** 县**** 路体育馆路段,被***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拍照。 2012 年**月** 日***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被申请人***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名义适用简易程序对申请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认为申请人“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对申请人处以 150 元罚款。当日,申请人自动履行了该处罚决定。申请人认为, 被申请人的行政处罚行为, 存在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不清、执法主体错误、程序违法等问题,应依法予以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一) 本案适用法律错误。被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申请人实施处罚的行政程序适用简易程序, 当场作出罚款 150 元决定,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才能适用简易程序之规定, 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等规定, 对公民处以 200 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但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法律适用原则, 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以简易程序进行罚款时, 依法应适用《行政处罚法》规定。因为从《行政处罚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法律阶位和效力等级来看, 前者制定机关是全国人大, 而后者的制定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前者制定的法律规范是上位法, 后者制定的法律规范相对于前者是下位法, 根据《立法法》规定,应优先适用上位法,即适用《行政处罚法》。同时, 根据《立法法》规定, 由于《行政处罚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两者立法主体和两者主体的法律地位不同,在适用法律规范时不存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之特例( 该两种法律适用规则的前提是针对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 而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显属不同机关。从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可以明确, 全国人大的法律地位高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可以撤销或监督审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不得与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相违背)。(二)本案认定的事实不清。被申请人于 2012 年**** 日对申请人进行行政处罚时, 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违章停放地点“*** 县**** 路体育馆路段”已设置停车位允许停车(申请人复议机关到该地点进行现场勘察), 当时申请人停放的地点也正是在现在允许停放的范围内。因此, 一是被申请人认定申请人违章停车的事实不清。二是即使该地段原来没划定停车位, 而现在已划定停车位, 也证明原规定不得停车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存在问题, 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予以审查。根据行政法律规范适用原则和精神, 在对申请人实施行政处罚时, 应充分考虑当前行政法律规范规定内容与前后的变化, 即按

交通违章(违章停车)行政复议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6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endfrs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6-04-18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