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世纪大宗贵金属网上交易市场
交易规则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世纪大宗贵金属网上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的贵金属交易行为,维护正常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交易市场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组织会员单位开展贵金属现货预付款交易业务。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采取自由报价、撮合成交、集中清算、统一配送的交易方式,同时提供询价交易等作为辅助的交易方式。
第三条 会员单位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江苏世纪大宗贵金属网上交易市场会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交易市场审核批准,从事贵金属现货预付款交易业务推广的合作单位。交易商是根据相关规定及《江苏世纪大宗贵金属网上交易市场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交易市场审核批准,从事贵金属现货预付款交易的个人或机构。
第二章 产品标准及报价
第四条 交易品种为交易市场推出的实物贵金属投资产品,,由国内知名生产厂商生产,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并与相关银行定点合作,经交易市场认定方可用于交割;交易市场保证一定现货存量供交易商进行交割并承诺对售出金条进行回购。
第五条 白银交易产品为:1千克、20千克、50千克、100千克。
白银交易产品的最小交易单位为1千克,提货量为10千克或其整数倍。
交易市场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推出其他符合法律要求的交易产品。
第六条 报价原则:交易市场以伦敦贵金属现货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国内贵金属市场价格及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兑换美元基准汇率,连续报出现货贵金属的人民币中间指导价。交易市场根据点差管理办法,在交易市场中间指导价的基础上,报出买入价及卖出价。
第七条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克,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第八条 报价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开市(结算时间、市场休市及紧急停盘日等除外)。
开市时间为:每周一早6:00至周六早4:30;结算时间:交易日内,17:00-18:00(不能交易);集合竞价撮合时间:4:30-6:00(不能交易)。具体开市、休市时间以交易市场通知为准。
第九条 交易日内交易商出入金时间为9:00—17:00,交易商每次入金不能超过50万人民币,每次出金不能超过5万人民币(每天可多次出入金)。
第三章 交易方式
第十条 交易商可自行选择通过网络系统或移动终端进行贵金属现货全额交易和贵金属现货预付款交易。
第十一条 交易市场对电子现货交易实行T+0的清算速度办理资金清算,申报成功后,货物由市场统一调配。
第十二条 贵金属现货全额交易前,买方必须在交易市场指定的交割账户存入与欲购买贵金属产品等值的人民币资金;卖方必须将出售的贵金属现货产品存放在交易市场指定的交割仓库内。
第十三条 贵金属预付款交易是指按照即时价格买卖贵金属现货,在交易时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结束交易时结清盈亏资金的交易方式。
第十四条 预付款交易:贵金属预付款交易时采用预付款交易模式进行。交易商预付款比例为成交金额的20%。
第十五条 风险保证金:交易商须向交易市场指定的银行保证金账户预存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不能与任何的自然人储蓄账户建立保证金转账对应关系,只能与交易商在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之间办理签约转账。交易市场按交易商预存
交易规则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