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安全生产种植技术规范
标准号: DB33/T 675 — 2008
类 别:种植业
关键字:茶叶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 G均为资料性附录,附录 F、附录H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浙江省农业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李宁、赵志强、王小骊、章强华、姚晗珺。 茶叶安全生产种植技术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茶叶安全生产种植的基本要求,包括记录的保 留、质量安全要求、基地选择和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和劳动 保护等。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茶叶的种植生产。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 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 8321 (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NY/T 1276-2007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总则
NY/T 5018-2001 无公害食品 茶叶生产技术规程
NY 5020 无公害食品 茶叶产地环境条件
NY 5244-2004 无公害食品茶叶
安全要求
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和 NY 5244-2004 中表 2 的
规定。
出口日本茶叶的安全要求同时参见附录 A 。
出口欧盟茶叶的安全要求同时参见附录 B。
出口美国茶叶的安全要求同时参见附录 C。
出口韩国茶叶的安全要求同时参见附录 D。
基地选择和管理
基地选择
茶叶产地
茶叶产地应选择在生态条件良好,远离污染源(包括交通主 干道),并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农业生产区域。
茶园环境
茶园环境应符合 NY 5020 的要求。
基地和茶园
工作室
基地应建有工作室,用于生产办公。室内桌椅、资料橱配备 齐全,存放有关生产管理记录表册,张贴有关规章制度。有 条件的生产基地,应配备配套水、电及通讯设备。
仓库 基地应建有专用仓库,分别存放农药、化肥和施药器械等。 仓库应符合安全、卫生、通风、避光等要求;内设货架,配 备必要的农药配置量具、防护服、急救箱等。
废物与污染物收集设施 基地应设有收集垃圾和农药包装等废物与污染物的设施。
灌溉系统 茶叶生产应有专用水源,如专用水井、储水池等,严防
污染。专用水井井口应高出地面 30cm,并配有防护设施,
防止雨水倒灌、弃入污染物等。
有条件的茶叶生产基地, 应建立水源管理系统, 如供水管道、 再利用体系、 灌溉设备维护等, 以保证水源供应, 减少浪费
植保员与肥料员 根据基地面积大小,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植保员,负责有 害生物发生情况的调查、 预报、 防治指导等。 有条件的基地, 可配备肥料技术人员,负责肥料施用技术指导等。
环境条件监测
新建基地应进行环境条件监测。以后每 2年〜3年,或
在环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时,应 由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及时进行相关指标的检测,以确定是否 继续使用该基地。
档案 基地每个地块(片)应建立独立的、完整的档案和生产 记录档案。 如:平面分布图、 茶叶生产基地基本情况记载表、 茶叶种植基地茶园地块组成清单、茶叶种植基地农事活动记 录、茶叶种植基地农药使用记录、农药购进和领用记录、化 肥采购和领用记录、茶叶种植基地化肥使用记录、茶叶种植 基地鲜叶流向记录、茶叶农药残留监控检测登记表、茶叶种 植基地茶树栽培履历和农产品生产基地人员登记表等。
隔离防护 基地周围应建立隔离网、隔离带等,以保护基地,防止 外源污染。
标志标示 基地有关的位置、场所,应设置醒目的标志、标示。
生产技术管理
茶树种植
茶树种植应符合 NY/T 5018-2001 中的规定。
土壤管理和施肥
土壤管理和施肥应符合 NY/T 5018-2001 中的规定。
有害生物综合防治
综合防治原则
遵循“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 方针,从茶园整个 生态系统出发,综合运用和协调各种防治措施,创造不利于 病虫草有害生物孳生和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的环境条件,保 持茶园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的多样性,将各类病虫草害控 制在允许的经济阈值内,将农药残留降低到规定标准的范围 以内。
防治对象与防治指标 应按制定的防治指标,掌握防治适期施药。 茶园主要有害生物的防治指标和防治适期参见附录 E。
农业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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