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大党委”联席会议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小区党建工作,亲密小区辖区各单位党组织之间沟通和联络,主动探索新形势下小区党建工作新路子,共同营造良好小区环境,促进小区友好稳定,特制订小区“大党委”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小区“大党委”联席会议是适应该前发展要求,以提升小区党建工作水平、形成党建工作协力为目标,把条块单位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个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参与联席会议各组员单位之间是民主、平等、合作关系。
第二条 小区“大党委”联席会议宗旨是交流、协调、评议、共建,最大程度地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大事共抓、辖区共治。
第三条 小区“大党委”联席会议组员单位为:小区党委,兼职副书记和兼职委员单位。
第四条 小区“大党委”联席会议组员单位义务:一是组员单位应遵守联席会议规章制度,主动完成联席会安排各项工作和任务,认真实施联席会议达成决议或意见;二是组员单位之间应互助互利,立即提供本单位工作经验和信息,相互学等交流,尽可能做到小区辖区资源共享;三是在协商基础上,帮助组员单位处理其它组员单位提出协作要求。
第五条 小区“大党委”联席会议组员单位权利:一是向小区“大党委”提出意见、提议和批评权利;二是向小区“大党委”提出协作要求权利。
第六条 小区“大党委”联席会议关键任务:
(一)通报和交流组员单位党建工作情况和其它重大事项,不定时组织组员单位开展专题(专题)走访、学习等活动。
(二)对小区党建工作和小区建设管理中重大事项进行协商,协调各方行动。
(三)讨论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中带有共性问题,对小区党建和小区工作提出意见和提议。
(四)组织开展小区“大党委”活动,定时评选表彰“参与小区活动优异党员”、“参与小区活动优异党组织”。
(五)协调驻小区单位和小区在职党员参与小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共同处理小区居民提出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在职党员入小区接收二次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增强凝聚力,开展健康有益小区活动。协调小区组员单位之间关系,充足利用小区资源,形成协力,为居民搞好服务,努力发明环境优美整齐、社会秩序安定、居民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友好文明小区。
第七条 小区“大党委”联席会议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由小区大党委书记担任小区“大党委”联席会议主任,副书记及兼职副书记担任副主任,设委员若干。
第八条 小区“大党委”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是组织召开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确定会议议题,具体实施会议决议,协调各方行动。
第九条 联席会标准上每三个月召开一次,若需要能够临时召开,标准上于每三个月最终30天25日前召开。
第十条 联席会由小区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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