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与防护工作手册预防保健科目录一、职业暴露的概念二、职业暴露预防 1 、标准预防 2 、防护措施三、职业安全防护原则四、血液性传播疾病 1、乙型肝炎( HBV ) 2、丙型肝炎( HCV ) 3、艾滋病( AIDS ) 五、职业暴露发生后的处理 1 、暴露部位的局部处理 2 、暴露后危险程度的评估 3 、追查暴露源的血清检测结果 4 、暴露源感染情况不明的快速检测六、职业暴露危险程度评估 1 、艾滋病病毒暴露级别 2 、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七、职业暴露后的处理原则 1 、职业暴露后的药物预防 2 、暴露源 HBSAg 阳性的药物预防 3 、暴露源抗 HIV 阳性的药物预防 4 、暴露源 HIV 感染情况不明时 5 、暴露源抗--HIV 阳性的预防用药方案 6 、职业暴露者阳性结果的处理与报告 7 、职业暴露后相关文件的管理八、医院职业暴露应急预案九、产科医护人员对血源性传播疾病的防护措施十、口腔科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十一、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十二、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防护措施十三、手术室职业防护措施十四、消毒供应室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十五、医务人员锐器伤防护措施: 十六、医务人员使用化学消毒剂的防护措施十七、化学治疗的防护措施十八、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十九、个人防护装备( PPE )穿脱次序标准操作规程二十、锐器伤的应急处理措施二十一、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要点. 二十二、医疗废物处理人员安全防护制度二十三、职业暴露处理流程二十四、发生职业暴露的根本原因二十五、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二十六、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监测制度二十七、非医疗因素引起员工伤害的应急预案二十八、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的制度一、职业暴露的概念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未实施相应有效的职业安全防护及预防措施的情况下接触传染源。医务人员在工作中被污染或可疑污染 HIV 、 HBV 、 HCV 、梅毒等传播病原体的锐器所刺伤。医务人员非完整的粘膜皮肤在工作中接触 HIV 、 HBV 、 HCV 、梅毒等经血液传播病原体感染病人的体液、血液或病毒提取物。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 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 或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手术器械刺破皮肤, 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二、职业暴露预防 1、标准预防: 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 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有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1) 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也要防止非血缘性疾病的传播。(2) 强调双向防护, 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 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3) 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2 、防护措施(1) 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 操作完毕脱除手套后应立即洗手, 必要时进行手消毒。(2) 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 医务人员应戴手套及具有防渗透性的口罩, 防护目镜或面罩; 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身体时,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围裙或隔离服。(3 )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4)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5) 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由操作者处理, 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内,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6) 医务人员长期在病房工作应定期进行鼻部、手部的细菌培养, 如有葡萄球菌感染者给予治疗, 持续金黄色葡萄球菌携带者应停止在病房工作。三、职业安全防护原则医务人员个人防护采取分级防护原则, 一般分为三等级防护: 一级防护针对门(急) 诊医务人员; 二级防护针对进入隔离留观室的工作人员;三级防护针对与病人密密切接触对病人实施特殊治疗医护人员。 1 、一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诊的医护人员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 12 层以上的棉纱口罩(或 N95 口罩)。每次接触病人及完成各项检查和操作, 应立即洗手和进行手消毒, 消毒剂使用 -% 碘伏, 75% 酒精、洁肤剂,将 5ml 消毒液于手掌上揉搓 1-3 分钟。 2、二级防护适用于进入隔离区(室) 的医务人员、包括转运病人的工作人员和司机。必须戴 12 层以上棉纱口罩(或 N95 口罩),戴工作帽、手套、穿隔离衣和隔离鞋套, 口罩每 4 小时更换 1 次或潮湿时及时更换。处理病人污物、分泌物、排泄物、病理等标本, 每次接触病人和完成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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