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类合同
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
甲方(原始股东姓名或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公司股权期权激励规定》,甲乙双方
就 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甲
方的岀资额为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
岀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 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 %股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两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三年并
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协议所指的公司 %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
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
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 %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二年享有公司 %股权分
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 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两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两年。在行权期内
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
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
遇。
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期为两年。
第五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
第六条: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 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
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万元或者业务指标为: 。
2、 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 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
第七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
乙方岀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 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 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 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 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 公司章程》,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 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 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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