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肥西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筛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扎实做好我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筛查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肥西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筛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2015年8月31日
肥西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筛查工作方案
近年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社会秩序。为进一步提高我县重性精神病患者发现率,切实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发生,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我县重性精神性疾病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实际,决定集中开展一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筛查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严格管理、建立长效”的原则,全面开展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底排查工作,特别是没有明确诊断,并存在一定危险性的患者。各乡镇园区统一领导和组织,以村居为单位,对精神疾患人员进行地毯式排查,并及时予以准确诊断,彻底摸清底数;为筛查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录入相关管理系统并实施管理;排查筛查过程中同步开展危险性评估,落实分类治疗管理与干预措施,为加强救治救助,有效预防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精神疾病患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领导组
决定成立肥西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筛查和管理工作领导组(下称县排筛查领导组),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综治办、县卫生局和县公安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民政局、县残联、县财政局和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附件1)。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分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立工作组
各乡镇园区牵头,成立乡镇园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筛查和管理工作组(下称乡镇园区工作组),乡镇园区分管领导任组长,乡镇维稳综治办主任、卫生院院长和公安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乡镇民政办、残联助理员和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乡镇卫生院,卫生院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时间步骤、工作内容和流程
(一)准备阶段(2015年9月10日前)
制定并下发排查筛查方案,乡镇成立工作组。各乡镇园区负责组织对参加此次摸底排查的乡村相关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对参加筛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明确职责,统一方法,保证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排查阶段(2015年9月15日前)
各乡镇园区负责以村居为单位,组织对辖区所有精神或行为异常的人员(包括既往已确诊和尚未确诊的疑似精神病患者,含正在住院治疗的)开展地毯式排查,并同步完成风险评估。排查时使用统一格式登记表逐一进行登记、造册(附件2、附件3)。各村居在9月15日前将排查登记表及花名册上报乡镇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筛查阶段(2015年9月30日前)
各乡镇园区按照方案全县统一安排的时间(见附件4),将各村居排查出来的对象集中到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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