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适用新工伤保险条例具体政策
为深入做好新工伤保险条例落实实施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员和用人单位正当权益,日前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相关落实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通知》,就新旧工伤保险条例衔接等问题作出了具体政策要求:
一、一级至四级工伤职职员伤待遇处理措施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员已经参与工伤保险或一级至四级工伤职职员伤发生时还未参与工伤保险但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应该按月享受工伤待遇;未参与工伤保险且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能够按月享受工伤待遇,也能够要求一次性领取工伤待遇。
所谓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是指,旧工伤保险条例仅要求各类企业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而参与工伤保险具体步骤和实施措施则由各省级要求;,浙江省政府在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时已明确要求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和各类企业同时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劳保部、浙江省劳保厅及杭州劳保局均发文明确将机关、民间非营利组织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国务院对旧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已认定为工伤、未纳入统筹管理国有和集体企业工伤职员和工亡职员供养亲属等老工伤人员也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
二、五级至十级工伤职职员伤待遇处理措施
五级、六级工伤职员,经本人书面要求,能够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助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员,劳动、聘用协议期满终止,或职员本人书面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协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协议)解除或终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员月平均工资计发。
1月1日前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要求完成工伤认定、1月1以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已经依法参与基础养老保险工伤职员距按月享受基础养老金年纪不足5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周年递减20%;工伤职员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础养老金,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因工死亡职员供养亲属待遇处理措施
职员因工死亡时已经参与工伤保险或职员因工死亡时还未参与工伤保险但其供养亲属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其供养亲属应该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员因工死亡时未参与工伤保险且其供养亲属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其供养亲属能够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也能够要求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措施:因工死亡职员供养亲属不满18周岁,计算到18周岁;其它供养亲属计算20周年,但55周岁以上,年纪每增加1岁降低1年,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
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基数为职员因工死亡时首次确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职员因工死亡时未参与工伤保险且其供养亲属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其供养亲属能够在原来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情况下,要求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额度为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
杭州市工伤赔偿标准改样稿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