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三亚学院课程考评管理规程
对学生进行学业成绩考评,是教学过程关键步骤。考评既是对学生平时学习情况检验,也是对老师教学效果检验;既能够反应了学生掌握、利用知识能力和程度,也能够反应了教学质量和水平。为提升教学质量,加强考评管理,严格考评程序,严厉考场纪律,特制订本规程。
第一章 考试命题
第一条 命题标准
,关键测试学生对本课程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础技能掌握程度,和利用所学理论处理问题能力。
,难易程度要合适。
。
第二条 命题要求
,依据教考分离标准,组织好本单位相关考试课程命题工作。命题小组或命题老师应由教学经验丰富、而且近期担任教学工作人员组成,通常应含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各专业课程考试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命题;教学内容、课时、进度相同课程通常应实施统一命题考试。
、了解、应用三部分组成。三部分百分比大致相当。试题中应避免怪题和偏题。试题中应有一部份以测试学生掌握该门课程深度和融会贯通、独立思索和灵活利用所学知识处理问题能力内容。
,文字正确简练,以免引发学生误解。必需原始数据和资料,须在试题中提供。
,各教学单位应建立试卷库或试题库,并尽可能采取试题库随机命题。
,应同时确定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每道题分数须在试卷上注明。正确答案所包含内容不应有争议,答案要科学、合理、用词正确。
,须销毁和试题相关初稿纸(含电子文本)等材料,以预防泄题。命题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内容。
,检验考试内容是否满足该课程教学纲领要求,题型是否多样化,题量是否合适,和有没有漏题、漏页,有没有错别字等。
,份量及难易程度相当A、B两套试题(两套试题雷同率不得超出10%),由教务处指定一份为考试试题,另一份为补考试题。
第二章 制卷和试卷保管
第三条 试卷要求
,图表、公式等书写要规范、工整、清楚。试题提议用计算机打印。命题人员要对试题认真查对,预防差错。
,在教务处指定地点打印完后填写《海南大学三亚学院试卷命题及印刷审批表》,经分院课程教学责任人审核签字后,直接交给教务处负责制卷人员。试卷不得经她人转手,不得在别处打印,以防泄密。
第四条 制卷要求
《试卷印刷领取单》要求印刷。
,如有泄密试题,要追究责任。在印制过程中出现废卷,要立即销毁,不得随意倒在垃圾桶里。
、教学单位领卷时,要做好清点和检验。
第五条 试卷保管和收发
,要确保试卷绝对安全。
,命题责任人应提前30分钟将试卷分发到监考人员手中。考试结束后,命题责任人应将试卷清点无误后密封保管,准备评阅。
第六条 保密要求
。通常接触过试卷老师和工作人员必需做到,不得在任何地方和人谈论相关试题事宜,
不在不利于保密地方存放试卷。
(小组代表)必需亲自将试卷送交要求人员手中,并亲自凭条提取试卷。不得遗失、不得托她人传输。
,不得接收各院系和个人直接送交样卷。
、安全,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印刷人员必需确保印刷质量,保守试卷秘密,不得对外泄漏试卷相关内容。印好试卷应存放整齐有序,待相关人员领取。所印废页、废版必需当面即时销毁,不可外倾和外销。严禁个人留存和外传试题、试卷。
(小组代表)必需按时到文印室领取试卷,并于当日将试卷带回分院分装密封好后交专员保管。老师不得将试卷带往别处或私自存放。
,并指派专员保管试卷。分院试卷保管人员应管理好存放试卷柜门钥匙,无特殊原因,无领导特批,开考前一律不得拆封。
、省级组织统一考试,保密工作按上级相关文件实施。
,如出现问题按学院相关要求处理。
第三章 考试
第七条 考试组织
,组长由学院教学副院长担任,组员包含教务四处长、各分院教学院长、学生四处长、学院后勤责任人。教务处负责多种考试考务统筹协调工作;学院后勤及其它部门负责多种考试物质和安全保障工作。
;其它课程考试由各学生所在分院组织,并在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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