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税法概论
税收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强制性
有偿性
固定性
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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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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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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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分类:
(1)按税收缴纳形式分类:力役税、实物税、货币税
(2)按计税依据分类:从价税、从量税
(3)按税收收入归属权分类: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4)按税负是否转嫁分类:直接税、间接税(可转嫁)。
(5)按税收和价格组成关系划分:价内税、价外税
(6)按课税对象不一样性质分类:
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资源所得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
财产税类:房产税、契税、车船税、遗产税(未开征)
行为税类: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
税法组成要素:
(1)纳税义务人:自然人、法人
(2)征税对象: 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
从量税:资源税、车船税、消费税
复合税:烟、酒
(3)税目
(4)税率
百分比税率:1)单一百分比税率:增值税
2)差异百分比税率:产品差异百分比税率:消费税、关税;
行业差异百分比税率:营业税;
地域差异百分比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
3)幅度百分比税率:营业税中娱乐业税率
累进税率:1)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加成所得等
2)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定额税率:资源税、消费税中啤酒黄酒等。
(5)减免税:1)税基式减免 2)税率式减免 3)税额式减免
(6)纳税步骤:1)一次课征制 2)两次课征制 3)数次课征制
(7)纳税期限
(8)纳税地点
(9)罚则
(10)附则
税法分类:
(1)按税法基础内容和效力分类:1)税收基础法 2)税收一般法
(2)按税收职能作用分类:1)税收实体法 2)税收程序法
(3)按税收征税对象分类:1)流转税税法 2)所得税税法 3)财产、行为税税法 4)资源税税法
(4)按税收收入归属和征收管理权限分类:1)中央税 2)地方税 3)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第4章 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货物单位和个人,就其在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步骤取得增值额征收一个税。(价外税)
增值税纳税义务人范围:
(1)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货物单位和个人;
(2)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单位和个人;
(3)企业租赁或承包给她人经营,以负担人或承包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4)中国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给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以购置方为扣缴义务人。
通常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给税劳务为主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包含免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为小规模纳税人;
(2)以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包含免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为小规模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在500万元以下,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 通常要求
(一)销售货物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进口货物
二、特殊要求
(一)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征税要求
1 、将货物交付她人代销;(收到代销清单时,确定销售)
2 、销售代销货物;(销售时确定销售)
3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施统一核实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交其它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除外(应于移交时计缴增值税);
4 、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置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它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置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 、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置货物无偿赠予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二)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既包含货物又包含非应纳增值税劳务行为。
依据行业性质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以销售货物为主,一并征增值税;以提供劳务为主,一并征营业税。
生产、批发、零售、运输企业缴纳增值税,其它行业缴纳营业税。
(三)兼营非应税劳务
纳税人销售行为假如既包含货物或应税劳务,又包含非应税劳务,为兼营非应税劳务。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应分别核实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分别核实或不能正确核实,其非应税劳务应和货物或应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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