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导
为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若干意见》(国办发〔〕32号)、《相关印发促进科技结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通知》(国办发〔〕28号)、《相关加紧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指导意见》(国办发〔〕7号)、《相关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指导意见》(国办发〔〕9号)、《相关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意见》(国办发﹝﹞47号)等文件精神,动员和激励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职业农民等各类创新创业人才深入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之路,特制订本工作指导。
一、目标意义
“星创天地”是发展现代农业众创空间,是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效载体,是新型农业创新创业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意在经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法,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促进农村创新创业低成本、专业化、便利化和信息化。
“星创天地”是推进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主阵地,是加强基层科技工作有力抓手,是实现农业现代化、推进农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举措。打造“星创天地”,对于深入激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活力,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加紧科技结果转移转化,提升农业创新供给质量和产业竞争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创业带动就业,在打赢正确扶贫、正确脱贫攻坚战、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支撑引领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加紧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含相关键意义。
二、工作思绪
全方面落实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牢靠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政府引导、企业运行、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标准,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业科技型企业等为载体,整合科技、人才、信息、金融等资源,面向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职业农民等创新创业主体,集中打造融合科技示范、技术集成、结果转化、融资孵化、创新创业、平台服务为一体
“星创天地”,营造低成本、专业化、社会化、便捷化农村科技创业服务环境,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使农村科技创业之火加紧形成燎原之势。
激励各地因地制宜、各具特色地计划布局建设“星创天地”。在城市近郊区,以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企业孵化为关键,服务城市农业、休闲农业和有机蔬菜瓜果、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发展;在农村集中区,立足区域特色,聚集农业适用技术结果包,服务特色种植养殖、生态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
三、基础条件
。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含有一定运行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如: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它社会组织等。
。立足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有一定产业基础;有较明确技术依靠单位,形成一批适用标准化农业技术结果包,加紧科技结果向农村转移转化;促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和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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