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爱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部门预算及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牡丹江市爱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基础情况
一、关键职责
根据《牡丹江市爱民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相关印发〈牡丹江市爱民区教育局关键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要求〉通知》(牡爱编〔〕3号),牡丹江市爱民区教育局关键职责为:
(一)落实实施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并指导、监督全区学校实施;指导协调乡、村、区直各部门相关教育工作。
(二)负责全区学校教育布局计划、结构调整、资源优化配置;制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指导、协调具体实施,确定教育事业发展关键、规模、速度和步骤。
(三)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初等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协调区属各部门相关教育工作,帮助区政府进行教育督导和对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定。
(四)主动推进素质教育,组织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教育教学工作、后勤工作、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计划指导并推进教育系统科学研究和教育科研结果推广工作。
(五)指导全区职员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及教育学会工作。
(六)统筹管理老师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各学校老师职务评聘审核、申报工作和老师表彰奖励、惩处审核、上报及特级老师评选推荐工作;负责享受省、市以上政府津贴人员推荐工作。
(七)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制订区属教育事业财务年度预算;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实施情况;负责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国家和省市相关教育专题经费合理使用,负责制订区属学校基础建设计划并指导检验校舍维修改造工作。
(八)负责计划管理全区教育信息、编制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及远程(网络)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区属教育机构开展远程教育教学工作。
(九)负责全区中小学、幼稚园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指导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久计划,协调、监督和检验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十一)认真落实《中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奥运争光战略,实施党和国家和省、市相关体育工作方针、政策,研究确定全区体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指导和推进体育改革,研究制订全区体育工作发展目标,指导和配合全区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体育活动,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进全区少儿、企业、军营、校园、区街和少数民族文体事业发展。
(十三)统筹计划全区体育工作布局,关键培训群众文体活动骨干,发明条件举行“区全民运动会”和“文化艺术节”,同时将定时举行全区性文体活动竞赛。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其它工作任务。
二、岗位设置及编制
依据上述职责,教育局设置5个岗位:
(一)党政工团组织建设。
(二)教科研培专业指导。
(三)初幼成教综合管理。
(四)人事财务系统督办。
(五)群众体育文化活动。
核定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
三、区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牡丹江市爱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含:牡丹江市爱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本级。
第二部分 牡丹江市爱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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