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
引言
蓄电池是将所获得的电能以化学能的形式贮存并可将化学能转化为电能的一种电学装置。
蓄电池组是直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发电厂、变电站中的蓄电池组为保护、控制等直流设备提供可靠的后备直流电源,保证发电厂、变电站在交流全停情况下一段时间内的直流设备的供电,在系统事故情况下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但运行中的蓄电池本身出现的落后电池、开路等情况会造成蓄电池容量不足,不能保证事故时的放电容量。
运行中的蓄电池组的容量检测是目前直流系统运行维护中的一个难题。目前普遍采用的方式是蓄电池组定期核对性放电与每日(或每周)的巡视检查相结合。
运行中的蓄电池组
单体蓄电池
一、蓄电池的基本结构
正负极板组
隔板
电解液
安全阀
壳体
一、蓄电池的基本结构
工区年计划
班组年计划
根据工区计划专责下发的年度计划,整理出今年所辖站内蓄电池组应做核对性行放电试验的站名、时间、设备型号、上次检验时间、计划检验日期、计划工期、实际检验日期制成本班组年度试验计划表。
2011年蓄电池容量试验计划表
序号
站名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检验种类
上次检验时间
计划检验日期
计划工期
校验工况
实际检验日期
备注
1
西郊
蓄电池
GFM- 200
容量试验
3天
合格
-
2
中山
蓄电池
GFM-200
容量试验
4天
合格
-
3
杜北
蓄电池
GFMD-200
容量试验
4天
合格
-
4
新华
蓄电池
GFM/G-200
容量试验
4天
合格
-
5
车站
蓄电池
GFM/G-200
容量试验
4天
合格
-
6
联盟
蓄电池
GFM/G-200
容量试验
4天
合格
-
7
中华
蓄电池
GFM/G-200
容量试验
4天
合格
-
第二章
相关标准、规程
蓄电池组核对性放电试验,这是目前公认的最准确、最权威的测试方法,按照DL/T 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规定,“阀控蓄电池核对性放电周期为: 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阀控蓄电池组,应进行全核对性放电试验,以后每隔2-3年进行一次核对性试验,运行了6年以后的阀控蓄电池,应每年作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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