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教版六年级数学下知识点总结
第五章 有理数
整数和分数统称为有理数
有理数 整数:正整数、零、负整数
分数:正分数、负分数
数轴:要求了原点、正方向和单位长度直线叫数轴。
数轴三要素:原点、单位长度、正方向。
全部数全部能够用数轴上点来表示。也能够用数轴来比较两个数大小
在数轴上表示两个数,正方向数大于负方向数
零是正数和负数分界。
只有符号不一样两个数,我们称其中一个数为另一个数相反数,也称为这两个数互为相反数,零相反数是零。
一个数在数轴上所对应点和原点距离,叫做这个数绝对值
注意:
1、一个正数绝对值是它本身。
2、一个负数绝对值是它相反数。
3、零绝对值是零。
4、两个负数,绝对值大那个数反而小。
有理数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原来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异号两数相加,绝对值相等时和为零,绝对值不相等时,其和绝对值为较大绝对值减去较小绝对值所得差,其和符号取绝对值较大加数符号。
3、一个数同零相加,仍得这个数。
有理数加法运算律
1、交换律:a+b=b+a
2、结合律:(a+b)+ c=a+(b+c)
有理数减法法则
1、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相反数
2、a-b=a+(-b)
两数相乘符号法则
正正得正,正负得负,负正得负,负负得正。
有理数乘法法则
1、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2、任何数和零相乘,全部得零。
注意连成符号:
1、多个不等于零数相乘,积符号由负因数个数决定
2、当负因数有奇数个时,积为负
3、当负因数有偶数个时,积为正
4、多个数相乘,有因数为零,积就为零
有理数除法法则
1、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
2、零除以任何一个不为零数,全部得零。
求N个相同因数积运算,叫做乘方。乘法结果叫做幂。在an中,a叫做底数,n叫做指数,读作an次方,an看做是an次方结果时,读作an次幂。
注意:
1、正数任何次幂全部是正数,负数奇数次幂是负数,负数偶数次幂是正数。
2、有理数混合运算次序:先乘方,后乘除,再加减;统计运算从左到右;假如有括号,先算小括号,后算中括号,再算大括号。
把一个数写成a*10n(其中1≤a<10,n是正整数,这种形式计数方法叫做科学计数法
第六章 一次方程(组)
及一次不等式(组)
用字母x、y、等表示所要求未知数量,这些字母称为未知数。含有未知数等式叫做方程。在方程中,所含未知数又称为元。
为了求得未知数,在未知数和已知数之间建立一个等量关系式,就是列方程。
假如未知数所取某个值能使方程左右两边值相等看,那么这个未知数值叫做方程解
只含有一个未知数且未知数次数是一次方程叫做一元一次方程
等式性质:
1、等式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数或一个含有字母式子,说得结果仍是等式。
2、等式两边同时乘以同一个数(或除以同一个不为零数),所得结果仍是等式。
去括号法则是:
括号前带“+”号,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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