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1 总则 为了在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 的工程设计与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以监视为主要目的的民用闭路电视系统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系统的工程设计应在满足使用功能和可靠运行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并便于施工、维护及操作。 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系统的工程设计 一般规定 系统的制式宜与通用的电视制式一致。 闭路监视电视宜采用黑白电视系统;当需要观察色彩信息时,可采用彩色电视系统。 系统宜由摄像、传输、显示及控制等四个主要部分组成。当需要记录监视目标的图像时,应设置磁带录像装置。在监视目标的同时, 当需要监听声音时, 可配置声音传输、监听和记录系统。 系统设施的工作环境温度应符合下列要求:寒冷地区室外工作的设施:- 40~ +35 ℃; 其它地区室外工作的设施:- 10~ +55 ℃;室内工作的设施:- 5~ +40 ℃。 系统的设备、部件、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采用符合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定型产品; 系统采用设备和部件的视频输入和输出阻抗以及电缆的特性阻抗均应为 75Ω, 音频设备的输入、输出阻抗应为高阻抗或 600 Ω; 系统选用的各种配套设备的性能及技术要求应协调一致。 在摄像机的标准照度下,闭路监视图像质量和系统技术指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图像质量可按五级损伤制评定,图像质量不应低于 4 分; 相对应 4 分图像质量的信噪比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图像水平清晰度黑白电视系统不应低于 400 线,彩色电视系统不应低于 270 线; 图像画面的灰度不应低于 8 级; 系统的各路视频信号,在监视器输入端的电平值应为 1Vp-p ± 3dB VBS ; 系统各部分信噪比指标分配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系统在低照度使用时,监视画面应达到可用图象,其系统信噪比不得低于 25dB. 注: ①五级损伤制评分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第 条表 -1 的规定。② VBS 为图像信号、消隐脉冲和同步脉冲组成的全电视信号的英文缩写代号。③可用图像是指在监视低照度画画时,能够辨认画面物体轮廓的图像。 系统的设计方案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根据系统的技术和功能要求,确定系统组成及设备配置; 根据建筑平面或实地勘察,确定摄像机和其它设备的设置地点; 根据监视目标和环境的条件,确定摄像机类型及防护措施; 根据摄像机分布及环境条件,确定传输电(光) 缆的线路路由。 摄像部分 应根据监视目标的照度选择不同灵敏度的摄像机。监视目标的最低环境照度应高于摄像机最低照度的 10 倍。 摄像机镜头的选择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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