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交通安全同行征文
惨剧接连不断,不知是无知还是无心,在生离死别面前,那些痛哭流涕,那些撕心裂肺的呼喊不足一提。生命诚可贵,然而并非价最高,出于对时间的紧张,对金钱的膜拜,无数人走上违反交通法规这条路,以致失去生命,家庭破碎。
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人,为什么不顾一切后果地违反交通法规呢?我们做一下这样的设想:
每日,都有形形色色的人穿梭于红绿灯下,各人各有不同的念头,也许她是一位母亲,下一秒她的儿子即将放学,宁可闯一闯,也不能让孩子在校门口等,于是慌慌张张地骑车过了马路;也许他是一位职工,还有五分钟就要上班迟到了,算了,挣钱不容易,冲一冲吧,于是他急急忙忙发动了车;也许她白发苍苍,耳聋眼花;也许他身背书包,东张西望,左盼右顾。这些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场景虽小却多,被放大后可令人震撼。
从理论上分析来看,违反交通法规的心理可归结为以下几点:
一是侥幸的心理。这是对生命不负责任的表现。首先为自己违法找到合适的托辞,然后堂而皇之地依自己所想去做,祸事发生在我头上的机率是多少?千分之一?万分之一?不会如此凑巧吧,闯一下红灯是挺安全的,酒后驾车也不见得撞上人,不如就这样蒙混过去吧!
二是不屑的心理。是对法律的蔑视,对生命的轻视。条例是死的,人是会“变通”的,超速行驶者自觉风驰电掣是一种潇洒,醉酒行车者自信技术的笃定,又何必墨守成规于法律。
三是自以为上的心理。正如上文所讲,为自己找借口,为追金钱,为省时间,自认为是违反交通的最佳理由,以自己的法律作法律,岂不自欺欺人。
走在马路上或开车驰于马路,每人都清楚地知道要遵守交通规则,可往往就有些人爱明知故犯,知法犯法,图一时之便,横穿马路,逆向驶车……一次,二次……甚或百次,他们都可以安全“得逞”,可谁能保证这违法乱纪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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