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法治建设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 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办实际,以县 XX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为主线, 开展好“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 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提升依 法行政水平,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法治建设取得新 突破。
二、 工作内容
(一)贯彻实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 平。
认真组织开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健全行政 执法监督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 和方法,强化考核惩处机制。一是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 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二 是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对作出的重大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 审核,并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照法定期限向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 案;三是要定期组织本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 违法或者不适当行政执法行为;四是要依法推进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定期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和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进行评议考核;五是探索实行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和登记制度,编制年 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六是建立法律、法规、 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对实施满一年的法律、法规、规章,向县政 府书面报告实施情况。
(二) 贯彻实施〈〈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着力提升重大行 政决策水平。
按照〈〈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决 策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一是要严格 履行职责,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 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二是要结合全办实际,健全完 善重大行政决策各项配套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 公开、责任明确;三是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 制,通过合法性审查,在对重大行政决策内容是否违法予以认定的同 时,从程序上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减少决策失 误。
(三) 以合法性审查为切入点,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 平。
按照〈〈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 文件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一是 要提升合法性审查能力。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审查把关,将 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是否违法增设行政权力和公民义务、 是否违反上位法等作为审查的重点。二是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 期制度。根据〈〈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落 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 求,XX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前的规范性文 件清理工作。三是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大规范 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管理和监督力度。四是要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 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规范性文件报 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审查率、纠错率力争达到
100%。
(四)以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着力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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