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和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所需资料 1、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及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 2、承压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卡,每台设备一式两份;(网上下载)(盖章) 3、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4、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 5、安全附件(安全阀、爆破片、紧急切断阀、压力表等) 检验检测报告; 6、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锅炉操作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等)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聘用栏盖章) ; 7、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仅限进口设备); 8、移动式压力容器车辆行走部份和承压附件的质量证明书或者产品质量合格证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仅限移动式压力容器); 9、锅炉压力容器异地移装证明(仅限移装设备); 10、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操作规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盖章) 备注: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办理需签名盖手印。办理地点:肇庆市信安四路 8号市政府行政服务大厅一楼网址: / 联系电话和传真: 0758-271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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