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标志)设计委托合同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北京万标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甲方商标( 标志) 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1.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为甲方公司设计商标( 标志)共个, 每个商标乙方为甲方提供三套设计方案。商标名称为(图形商标写图形) 。乙方向甲方收取相关商标设计费。 2.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商标设计方案具有修改权(但修改后仍视为乙方劳动成果)。 3.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商标设计方案后, 其负责人应签字盖章确认, 每个商标乙方向甲方提供 3 套设计方案即止,同时视为该枚商标的设计服务完成。 4. 合同签署后, 甲方需要在 2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乙方设计对象的相关资料( 企业简介、行业简介、商品和服务简介、近期的广告宣传资料) 及主要竞争对手商标设计的有关信息。二、委托设计费用: 商标( 标志) 设计单价为人民币¥元整( 大写: 人民币¥元整)/个;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公司设计商标( 标志)共个,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 人民币元整)。三、付款方式: 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到乙方公司帐户(乙方收到甲方的银行划帐凭据后作为标志设计的开始时间)。 1、合用费用分次付清(合同总金额大写: 人民币¥元整)。 2、本合同签订后, 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 , 即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 3、商标设计项目整理完成并报于甲方, 甲方确认后需 2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余款(总金额的 40% ) ,即人民币¥元; (大写: 元整)。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 、乙方需在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公司的商标( 标志) 初稿。初稿通过后,商标( 标志)完稿时间为十个工作日左右。 2、商标( 标志) 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对设计稿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 ,乙方以电子稿交付方式交付设计的商标( 标志) 作品。乙方在收到甲方商标( 标志) 设计稿确认单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把商标( 标志) 作品电子稿交予甲方。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及与甲方有投资关系的相关单位采用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商标设计方案或参考乙方商标命名方案而得出的近似方案,均视为乙方劳动成果。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商标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作品的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全部款项后, 所有权即归甲方, 乙方不得挪作其他可能侵害甲方利益的用途。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乙方可以将为甲方提供的商标命名方案作为自身案例展示使用。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在乙方的设计基础上提出调整建议和思路,使乙方的设计更符合甲方需求甲方义务: 1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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