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业务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激发中心员工工作热情,鼓励中心员工积极进取、开拓创新,适应市场竞争发展要求,努力拓宽服务领域和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将中心建设成为“诚信、专业、协作、激情”的团体,结合中心实际,制订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奖励,是指奖励那些在做好本职工作,完成本职业务基础上,通过自身努力,拓宽中心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为中心承揽了政策性(指令性)以外的新业务、提出了好的发展意见和建议并被采纳、为中心创造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锡林郭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全体职工。
第四条:业务奖励范围:
1、人才培训方面:承揽了除上级部门下达或指定的继续教育及其他培训任务以外的培训业务,涉及到了以前尚未开展的新的领域,给中心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人才交流方面:除办好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就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人事代理、盟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辞职、辞退和一次性买断、停薪留职的相关手续和档案留存等原有业务外,在新的用人单位或行业开辟了人事代理、档案托管、人才派遣、人才猎头、人才测评等业务,为中心创造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人事考试方面:除了办好国家、自治区举办的人事资格考试,盟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竞争上岗考试及其它指令性的考试工作外,承揽了计划外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各类用人单位竞争上岗或选拔录用人员等考试工作,开辟了社会化人事考试业务,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中心宣传及撰稿方面:鼓励个人或各部室收集整理上报信息、撰写理论文章、向上级部门、报刊、杂志投稿,以稿件篇幅的大小,以部门、报刊、杂志的层次以及对中心产生的积极影响程度来评奖;
5、中心金杯车租赁方面:金杯车按照除油料费由承租人自理外,在每日租金不低于300元的基础上对外承租,凡是通过个人努力为中心承揽上该业务并创造了经济效益的人员,根据效益给予一定比例的经济奖励;
6、其他方面:为中心发展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并被采纳,开辟了中心业务新领域并取得成效的,根据经济和社会效益给予奖励。
第五条:业务奖励评审指标:
1、工作态度指数:思想品德、诚信敬业精神、对中心的忠诚度、对岗位的热爱程度;
2、工作能力指数:适应其岗位工作要求的工作技能及其娴熟程度、对本部门职能的实现和工作成效的贡献程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
3、团队协作指数:为了完成目标向团队其他成员及时提供其所需要信息的程度及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相互支持与帮助的精神;
4、学习创新指数:为实现中心的目标对新技术、新事物、新工具、新方法的学习及应用能力,积极寻找问题的解决办法的意愿和能力,为中心的健康发展提出建议的数量与质量;
5、创业激情指数:为创业成功而付出努力的情况、为中心发展的拼搏精神与干劲、为保持团队的激情而所做的贡献与表现。
第六条:由中心主任和各部部长组成“业务奖励办法实施小组”,由该小组负责实施本办法。业务奖励办法实施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开展评审工作;
2、向局里汇报工作情况;
3、对实施本办法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对完善本办法(奖励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业务奖励办法实施小组在综合部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人员业绩的考核整理、汇总,上报小组审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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