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学院“体育文化节”职工象棋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辽宁医学院
二、承办单位: 体育教研部、工会
三、协办单位: 学院各分工会、院学生总会、大学生体育协会四、比赛日期与地点
日期: 2010 年 5 月 13 日— 6 月 12 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辽宁医学院工会活动室
五、参赛单位
以各分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每单位可报一支代表队。
六、竞赛项目
个人对抗赛,团体积分
七、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各队可报领队 1 名,教练员 1 名,运动员 3 名,男、女不限。
(二)参赛条件:
1、凡属本院正式职工, 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者, 均可报名参赛。
2、运动员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准更换运动员,如有特殊情况须
更换运动员,需持有效证明,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中国象棋竞赛规则》。
(二)根据报名情况制定比赛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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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比赛用时为每盘每人限时 30 分钟。
(四)每轮比赛,胜者得 2 分,和棋双方各得 1 分,负者得 0
分。
(五)每轮比赛先后手由双方抽签确定,红先黑后。
(六)未按比赛规定时间进行比赛, 迟到 15 分钟者以弃权处理。
(七)领队和教练员可进入比赛场地指定区域观赛, 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场。
(八)团体、个人赛一次完成, 依个人得分累计团体、 个人成绩,得分多者列前。
八、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办法
(一)个人比赛录取前六名,颁发奖牌、证书,前三名予以物资奖励。团体比赛录取前六名,颁发奖牌、证书、前三名予以物资奖励,同时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若干名。
(二)团体积分方法:各队每名队员参赛得分合计为团体总分。
(三)名次计分
名次 第 1 名 第 2 名 第 3 名 第 4 名 第 5 名 第 6 名
得分 14 分 10 分
8 分
6 分
4 分
2 分
十、裁判和仲裁委员会
1、坚持做到公正、准确、严肃、认真,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
2、比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仲裁委员会所有。
十一、报名日期:2010 年 4 月 10 日之前将报名表交体育部办公
室,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 ******@
联 系 人:虞政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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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它:请各参赛队为每位参赛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的“人
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时出示保险单。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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