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存量房交易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___ 年 月 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 , 经协商一致,就下列 房屋交易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权属状况
1、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的房屋出售给乙 方,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
□出让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划拨取得;该房屋状况详见《房屋状况说明
书》(附件一);
2、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3、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房屋价款及支付
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写) 元,其中含定金(小写) 尾款(小写) 元,(大写)
2、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按下列约定:
小写)
元,(大
元,(大写)
元
元;
乙方按照《
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及经纪服务佣金监管实施细则》的要求在
列期限内将房屋转让价款解交南京市房屋置业担保公司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 监管账户
全额付款
1)
日前将购房款人民币 (小写 )
元,
大写)
元,解交监管账户。
2) 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
元,不存入监管账户,在房屋交付时,甲、
乙双方
自行交割。
贷款
1)
日前将首付款人民币 (小写 )
元,
大写)
元,解交监管账户。
2)
甲方同意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
小写)
元,(大写)
元,用于支付房屋转让价款的余额。乙方同意
日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委托银行将贷款
若乙方不
资金全部划入南京市房屋置业担保公司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
能按计划贷足或者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 则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在银行贷 款批准或者不批准 之日起 3 日内以现金解交监管账户。
(3 )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 元,不存入监管账户,在房屋交付时,甲、乙
双方自行交割。
3、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支付贷款资金不足部分的, 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撤销该房 屋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乙方 □不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丿元。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 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 元的,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后 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
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
的赔偿金
第三条房屋交付
1、 甲、乙双方定于 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 腾空该房
屋;
2、 双方定于 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 甲方应在 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 列约定处理:
5、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按不符部分的 □约定价值 □评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
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
支付赔偿金
□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
6、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 □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第四条房屋产权登记
1、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 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
房屋出售给乙方;
2、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房屋所有
权转移登记;
3、 甲乙双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按《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实施细 则》的规定,通过南
京市网上实施机构的网上操作服务进行网上签约和打印房屋所有权 转移登记申请书,并在 15 日内,持申请 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 屋权属转移登记;
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
4、 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 证变更手续;
5、 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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