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思源实验学校
问效问责机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
:为加强学校管理,提升办学水平,汉台思源实验学校依据《学校章程》和《陕西省问效问责办法》制定《问效问责机制实施办法》。
:学校校务会议是办法的实施主体,实施对象为全校教职工。
:学校推行“任务清单式”管理,以《汉台思源实验学校绩效考核方案》《汉台思源实验学校教师综合考评体系》作为落实机制的具体措施。
:学校党支部履行同级监督责任,上级教育部门拥有监督指导权利.
:本实施办法由学校校务会议制定并修订,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后实施。
第二章
:以任务为导向,注重过程管理,实施一事一督.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下列工作应纳入问效问责范围:
一、师德师风
1、不按要求参加师德师风各类学习活动;
2、 在师生中宣扬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律的思想和言论;
3、经常违反劳动纪律或有重大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4、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学校决议;
5、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阳奉阴违损害学校或师生利益;
6、有不同意见不按正当渠道表达;
7、私下传播谣言,造成严重后果;
8、校务会议成员违反会议纪律私下传播不允许公开的决定或在决议作出之后私下传播不同意见;
8、教师师德师风评比中连续两学期评为末位。
二、常规教学工作
1、教师未按要求做好教学常规,经学校指出仍无改善;
2、课堂教学效果差、教学秩序混乱、教学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
3、发生教学事故;
4、未按教学大纲实施教学;
6、违反规定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
7、违反规定有偿补课或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的;
三、德育工作
1、未按规定履行德育职责;
3、班主任班级管理混乱;
4、班级发生不安全事故;
5、班级教学设施设备损坏严重;
6、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情况;
7、受到家长投诉,经学校查证属实的;
8、未达到控辍目标的;
9、班主任管理的班级连续两学期评比为末位;
学校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问效问责的主要方式包括:
督导
对在工作中发生的尚未引起严重后果或违反相关规定但影响较小的行为,由相关处室对责任人进行督促检查,限期改进。
约谈
由于责任人违反规定造成工作失误的,由分管副校长对责任人进行约谈,。约谈事项原则上不做出处理意见,不计入教师考核成绩。
通报批评
责任人因工作失误造成一定影响、督导约谈后仍未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由校务会议决定对责任人进行校内通报批评。通报批评的形式以教工会口头批评、校务公开栏书面通报批评为主。通报批评应记入教师问效问责清单,并按相关规定在学期考核中予以扣分。
警告
责任人违反劳动纪律、发生教学事故、工作失误造成较大影响的,应由校务会议做出决定给予校内警告处分。形式以教工会公开宣布、校务公开栏书面警告为主,学期考核成绩降一等级,记入教师问效问责清单。
严重警告
责任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存在违反规定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违反规定有偿补课或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的,应由校务会议做出决定给予校内严重警告处分,记入教师问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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