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1月制订
2015年09月修订
护理文件管理制度
护理文件由病区护士长负责管理, 护士长不在时由主班护士或值班护士负责管理。 各班
护理人员均须按管理要求执行。
病人住院期间的护理文件定点放置,各种表格均应排列整齐,不得撕毁、拆散、涂改、 或丢失,用后必须归还原处。
病人不得自行携带病历出科室,外出会诊或转院时,只许携带病历摘要。
病人出院或死亡之后,病历须按规定排列整齐,由病案室负责保管。
发生医疗争议时,值班人员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由质量监控部门或专职人员在病人或
其他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相关文件。
护理文件在书写中要体现客观真实、 重点突出,体现及时性、连续性、完整性、准确性。
护士长定期检查护理文件的书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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