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治委校园及周围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落实《中小学幼稚园安全管理措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校园及周围治安综合治理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深入优化校园及周围安全环境,推进校园及周围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县、镇街两级校园及周围治安综合治理专题组建设,建立权责明确、协调统一、务实高效的管理联动机制,强化责任监管,加强综合治理,全方面提升校园及周围环境治理工作水平,实现构建平安友好校园的总体目标。
二、关键工作任务
加强校园周围治安和交通环境管理。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加强校园及周围治安防范,落实治安巡查方法。抓好校外治安联防队伍建设,充足发挥其在校园及周围治安防范中的主要作用。加大对涉校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确保广大学生安全。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根据省综治办、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有关加强学校幼稚园安全防范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和《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加强学校幼稚园专职保安及安保设施配置的要求》[2021]52号)要求,足额拨付学校、幼稚园“人防、物防、技防”投入所需经费。加强校园周围交通执法管理,尤其是加大对中小学幼稚园周围道路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停车、校车超员、非机动车乱骑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改力度,维护良好的校园周围治安、交通环境。加强学校周围交通环境管理,完善学校周围道路交通标识标线、减速带、斑马线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维护。
加强校园周围经营市场管理。食品药品、工商等部门严把登记准入关,严格审核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的新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加大对校园周围“小学屋”、“小饭桌”、小饭店等的清理整理。各主管部门要加大流通领域涉校涉生商品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题整改工作,严厉打击校园周围经营户掺杂使假、出售变质食品和销售不合格儿童用具等违法行为。城管、工商、食药监管等执法部门要加强联动,立即阻止跨门经营、占道经营等违规现象,依法取缔无证设摊等违法行为,保障学校周围环境整齐、有序和学生进出校门的安全。
加强校园周围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文广新、文化市场执法等部门要严把审批关,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开设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房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查处网吧、文化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发行、传输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出版物的行为。开展网络文化、文化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教材教辅读物等专题治理,严厉打击和查处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经营行为。
加强校园及周围房屋及设施的排查。公安、安监、住建、计划、地震、经信、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及周围校舍、楼房设施、出租屋、建筑计划、工程建设、消防安全、用电用气、防洪防汛、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等安全隐患的排查,从源头上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和学校落实整改,有效防范地震、高层坠物、暴雨、雷击、山体滑坡等自然灾难对师生造成的伤害。
规范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公安、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依法监管校车运行,开展校车安全专题治理和督查,依法查处校车超载、超速和无许可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从事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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