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年检流程图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登记管理机关需履行对社会团体实施年度检查的监督管理职责。年检流程如下:
总结归档
年检决定
审核
递交材料
填写
通知
登记管理机关自递交年检材料截止日期起30个工作日内,对各社会团体作出年检是否合格的决定。
通过年检的社会团体,通知其领回登记证书,年检不合格的社会团体,立案后要求其整改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如发现其他违法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团体所交《年度检查报告书》进行归档。
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团体所交年检材料进行审核。
1. 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通过后的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一式三份;
2. 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3. 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
各社会团体可到./“办事指南”一栏里下载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也可以到区民政局来领取纸质报告书,认真填写一式三份,交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
每年3月31日左右,下城区民政局会依照杭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要求,对区域内的社会团体发布年检通知,具体要求以通知为准。
各社会团体可到./,也可以到区民政局来领取纸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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