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什么?
发生了什么?
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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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27209起,造成 81649人死亡、38044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2亿元。
2008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5204起,造成 73484人死亡、304919人受伤, 亿元。
2009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共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5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61条: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
靠路边行走。
63条:不准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64条: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
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66条: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
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
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另据统计,近年来青少年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呈上势,全国每天小学生意外死亡人数约一个班(约3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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