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方案.docx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申请人:武汉新东建集团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胜祥
男
50
岁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高桥产业园路台东大道特
1 号
被申请人 :潘新国
男
55
岁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开屏里
173
号 401 室
房屋状况:
结构:混合。
建筑面积: 2 。
产权性质:私有。
建成年份: 1991 年。
本地区区位价 2678 元 /M 2 ,该房屋重置单价
/M 2 ,依据武汉市东正房地产评估事务公司文件 (见附件)。一、裁决要求
1、被申请人必须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第 130 号令即《武
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和《武汉新东建集团拆迁
计划和拆迁方案》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安置。
2、裁定被申请人限期搬迁、腾退被拆迁房屋。
3、对被申请人房屋实行财产证据保全。
二、事实和理由
根据东土建 [2008]64 号《关于同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给武汉新东建集团地产有限公司的批复》 ,东拆字
[2008]2 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意在东西湖区吴家山
107
国道南,二雅路以西进行房屋拆迁。依照《武汉市城市房屋
拆迁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规,对原东建集团公司宿舍进行
拆迁补偿安置。 2008 年 4 月 22 日拆迁工作组一行多人上
门宣传政策和安置方案,在整个拆迁过程中,被申请人潘新
国在拆迁工作人员多次协调拆迁事宜中,提出不合理的补偿
要求,双方就拆迁补偿安置无法达成协议,特申请裁决。
三、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
(一)安置方案:对被申请人实行两种安置,由被申请人自行选择
1 )货币补偿安置(根据武汉市东正房地产评估事务公司评估书)。
A 、房屋总价 元 ( ㎡× 334 元× 系数 ) 。
B、过渡费
C、搬家费
D 、装修费
元 (8
600 元。
21528 元。
元×
㎡× 2
月 )。
E、家电移机费 1640 元。( 分体空调 400 元,热水器 200 元,有线电视 300 元、水表
元,座机 400
240 元、电表
100 元 )。
F、煤气管道
2500
元。
合计 : 元
申请人应给付被申请人政策性补偿款计
372976
·90
元。
( 2)产权调换安置。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第 130 号令即《武汉市城市房屋拆
迁管理实施办法》 的要求和实行产权调换, 原地安置的办法,
还建房位于“东建金鼎湾”九号楼 4 层 2 号房,建筑面积为
2 ,( ㎡ - ㎡ = ㎡)。多出的 ㎡
按新房评估价 4600 元 / ㎡计算为 33074 元,依据本项目实施
细则,作为公摊面积处置。
政策性补偿款:( 1 )过渡费
2152 ·80 元;( 2 )搬家费
元;( 3 )装修补偿费 21528 元;(4 )家电移机费 1300
元;( 5 )其它:管道煤气、水表、电表、有线电视一并由拆
迁人负责还装。
(二)被申请人的要求
按产权调换形式安置:三室一厅一套,一室一厅一套,
另补 25 万元装修费。
四、申请人要求裁决如下
1、产权调换:要求被申请人按证载面积拆
1 M 2 还 1 M 2
的原则还建,并按规定给予政策性补偿 元。
、货币补偿:对被申请人按证载面积的评估价及政策性补偿,一次性付给 372916 ·90 元。
3、对被申请人提出的其它要求不予补偿。
特此申请
武汉新东建集团地产有限公司
二 00 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申请人:武汉新东建集团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胜祥
男
50 岁
地址:武汉市
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方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