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夫妻财产制完善
摘 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对其财产处分直接关系到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和家庭稳定,也关系到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婚姻家庭关系是身份促进婚姻家庭稳定、友好。婚姻家庭关系是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统一,财产关系是婚姻家庭得以延续发展基础,也是夫妻关系关键。夫妻对财产享受权益和负担义务,是夫妻财产关系关键内容。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人身关系开始弱化,财产关系逐步加强,所以,夫妻财产权益,越来越受到大家关注和重视。中国伴随市场经济发展,立法重心不应再强调身份关系,而应该重视财产关系,重视夫妻财产权。因为在新形式下,夫妻对财产权行使会直接影响到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和婚姻家庭稳定和睦。为了维护婚姻家庭,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完善夫妻财产权立法,完善中国法律。本人试就此提出几点思索和提议。
关键词:法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立法完善
一、夫妻财产制内容
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重新修订《婚姻法》,对中国夫妻财产制度做出了重大修改和完善,形成了以夫妻法定财产制为主,夫妻约定财产制为补充两制并存夫妻财产制格局,适应了现代婚姻立法时尚,提升了夫妻财产制地位,同时对夫妻个人财产制也作出了明确要求。而法学界学者依据新修订《婚姻法》将夫妻财产制分为共同财产制、个人财产制、约定财产制三种。
夫妻法定财产制认定、适用范围
夫妻法定财产制,中国习惯上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制。它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除另有约定或法定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外,均为夫妻共同全部,夫妻对共同全部财产,平等地享受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财产制度。对此,有两点是很关键:(一)这里财产必需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财产,即正当婚姻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其中夫妻分居或离婚判决未生效时间,也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恋爱或订婚期间,则不包含在内。(二)所谓
“所得”,是指对财产全部权取得,而非对财产必需实际占有。假如婚前已取得某财产全部权(如继承已开始),即使该财产在婚后才实际占有(如婚后遗产才分割),该财产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相反,如婚后取得某财产权利,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未实际占有,该财产也属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适用范围。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界定,通常从两方面考虑:一是从主体考虑;二是从财产范围考虑。从主体方面看,只能是含有正当婚姻关系夫妻双方,由此决定了夫妻任何一方不能单独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全部权人。从财产范围看,《婚姻法》第17条要求:“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全部。(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收益;(3)知识产权收益;(4)继承和赠和所得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要求除外;(5)其它应该归共同全部财产。”
中国夫妻共同财产制反应了婚姻关系本质要求,有利于实现男女平等标准,也符合中国国情。它保障婚姻家庭共同生活,尤其重视保障经济能力较弱女方正当权益,有利于实现夫妻家庭地位实际上平等,表现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反应了兼顾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并重视对夫妻中经济能力较弱一方保护立法宗旨。
妻约定财产制认定、适用范围
夫妻约定财产制,亦称为契约财产制,是指夫妻经过协商就婚前财产所得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归属、处分和婚姻对外责任和婚姻终止时财产清算,分割达成协议,并排斥或部分排斥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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