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拒签孕妇致死医疗体制缺失还是个体个案问题? ?事件的开端是什么? ?事件是怎样发展的? ?夫妻二人的背景信息? ?孕妇究竟为什么会致死? ?这一事件透视出医保中的哪些深层次问题? 拒绝签字的丈夫?死去的孕妇生前照片事件开端: 2007 年 11 月 21 日?朝阳医院京西分院主管医疗的副院长赵立强回忆, 2007 年 11 月 21 日 16 时 20 分,医院向患者丈夫肖志军征求是否手术,他说: “我爱人就是感冒,吃一点感冒药就好了。”并说, “不能做手术,做了剖腹手术将来就不能生第二胎了。”?赵立强向媒体展示了署名肖志军的“拒绝剖腹手术生孩子,后果自负”的手术通知单,落款时间是 2007 年 11 月 21 日 16 时 30 分。?赵立强介绍,在李丽云神智尚清醒的时候,医院医生曾经征求她的意见,是否同意做剖腹产手术?她摇头,并手指肖志军,示意听从肖志军意见。赵立强说,由于无人能证明肖志军与李丽云的关系, 于是拨打 110 ,警察到来证实了二人是合法夫妻的事实,并紧急请该院神经科医生确认肖志军精神正常。担心病人无钱医治,医院启动了高危孕产妇绿色通道, 让患者免费入院。? 17 时,情况急转直下,患者血氧骤降为 52 %,麻醉科主任实施气管插管辅助呼吸,再次向肖志军交代病情,他仍拒绝手术。当时有其他患者表示愿意捐款资助,有人提出,如果答应手术,就给肖志军 1万元。医院紧急上报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得到的指示为:如果家属不签字,不得进行手术。 18 时 24 分,彩超显示胎死宫内。 19 时 25 分,患者最终呼吸、循环衰竭,心跳停止,抢救无效死亡。?肖志军最后也没有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 死者母亲:肖并未与女儿结婚? 2007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肖志军”三个字,呈现在律师的调查笔录上。面对李丽云父亲的律师, 他坦言当时没签字是因为没有结婚,害怕承担责任。李丽云父母也坚信,女儿是未婚。李丽云的母亲称,医院此前作为不能自行决定手术的唯一理由———警方查实李丽云和肖志军是夫妻,这个说法,昨天下午被八角派出所否认。回忆:女儿要强离家出走? 2004 年秋天,因为李丽云的爸爸说了一句类似“连地都扫不好,你还能干什么”的话,李丽云离家出走。李小娥说: “女儿很要强,就受不了了从家里跑了出来”。当年的寒假,李丽云的父亲带着借的 1000 多元钱,去湖南长沙找了一圈,但是没有任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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