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湾里区国家税务局便民服务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我局税收环境, 为纳税人提供方便、 快捷的服务, 全面提升税收执法和行政管 理水平,积极为纳税人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建设法制型、服务型、效率型、责任型和廉洁型 国税机关,构建和谐湾里国税,经研究,特制定以下便民服务措施。
一、落实税收政策,积极推动和谐创业
(一)促进优势支柱产业发展。落实支持汽车航空及精密制造业、电子信息和现代家电业、 中成药和生物医药业、 食品工业、 特色冶金和金属制品业、 精细化工及新型建材业等六大支 柱产业和列入南昌市“ 3010”工程的重点企业做大做强的税收政策, 改进征管措施, 深化税
收服务,持续培植税源。
(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1、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 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 准予按收购金 额 10%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林产品加工企业以采伐剩余物、造林剩余物、加工 剩余物“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 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 并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 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 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 4、对利用煤
矿石、 煤渣、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以及国家列明的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增值税减 半征收。 5、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 增值税。 6、对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新办的企 业,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 1、积极扶持罗亭工业园区建设,落实出口退税、加工贸易和 鼓励企业“走出去”的税收政策,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 2、积极争取退税计划,加快出口
退税进度,及时办理免抵调库。 3、优化出口货物退(免)税操作规程,完善生产企业“免、 抵、退”税管理业务流程及岗位职责等制度。 4、用足用好现行各项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优 惠政策, 2008 年“两税合并”后,在过渡期内认真落实好对现有的外资企业仍享受中国政 府承诺的优惠政策。
(四)促进企业技术进步。 1、认真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部地区扩大增 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对我市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汽车制 造业、农产品加工业、采掘业、电力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固 定资产及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在不超过当年新增增值税税 额内准予抵扣,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留待下年抵扣。 2、自 2006年 1月 1日起,对国家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3、增值
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或将进口的软件进行本地化改造后的软件产品, 按 17%税
率征收增值税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4、新创办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 设计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5、科研
单位、高等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 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6、落实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
业
南昌市湾里区国家税务局便民服务措施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