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高速公路网漳州南联络线
南靖至龙海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施工招标
补遗书(第1号)
一、招标人对已出售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的内容
1、P107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备注第2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公证。”修改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包装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和副本)中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P108页授权委托书,备注第2项“在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后增加“公证书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包装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和副本)中只须提供公证书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投标文件中缺少公证书或公证书不满足要求,作为废标处理”。
3、P105页投标函正文第一行修改为“致:漳州市靖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第2款改修改为“ 标段由K + 至K + ,长约 km,技术标准为高速公路。有互通 处;桥梁 座,计长 m;分离式立交 座,计长 m;隧道 座,计长 m;以及其它构造物工程等,具体以进场后交付并经勘误后的施工图纸为准”;同时下注“第2条中空格数据应由招标人填写”修改为“第2条中空格数据应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所示内容填写”。
4、招标文件P108页授权委托书、P110页投标信用银行保函中的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修改为“海西高速公路网漳州南联络线南靖至龙海
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
5、招标文件项目合同专用条款25条取消,,原“26、27、28、29条”相应修改为“25、26、27、28条”。
6、P137页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数据U盘)内容“投标人应该按照…各项表格(~)”修改为“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说明文字不得进行修改或删减,否则,招标人有权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应逐页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亲笔逐页签署姓名,同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P47页第2.(5)款取消“〈~>”。
8、“《项目专用本》”修改为“《招标文件》”。
9、P18 “漳州南联络线南靖至龙海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 标段”修改“漳州南联络线南靖至龙海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 标段”。
10、投标人应严格按《福建省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南》及招标人的要求,在对标准化施工临时设施建设(104-2)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按以上要求建设临时设施所需的费用,确保临时设施建设达到要求,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的建设水平。
11、补充技术规范P12页支付子目中103-4“电信设施…”取消,相应工程量清单细目取消该项,不报价。
12、.(3)中规定“零填挖路段清表土后不良土的挖除数量列入203节路基挖除非适用材料细目中计量”修改为:“零填挖路段清表土后不良土的挖除数量及低填浅挖路段的超挖工程量均列入203节路基挖除非适用材料细目中计量”。
13、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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