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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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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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
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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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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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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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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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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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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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居民或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例如,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而在中国境外居住的,在上述原因消除之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纳税人习惯性居住地。
关于在境内居住1年。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其中,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
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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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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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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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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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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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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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
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思考:
哪些津贴、补贴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进行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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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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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
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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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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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和稿酬所得的区分
劳务报酬
稿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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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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