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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开挖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山东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续建配套工程(二期)施工1标
分部分项
工 程
基坑开挖工程
工种
土方
一、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现场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洪、防雷电等安全规定。有防止行人、车辆等坠落的安全设施;危险地点悬挂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设红灯示警,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2)现场的生产、生活区均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设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动,并组成一个由15-20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国家或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工加工场、料库、油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
(4)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隔离存放。
(5)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执行。
2、施工机械的安全控制措施
(1)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3)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站在可让人了望的安全地点,并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
(4)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它物件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远离钢丝绳。
(5)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3、高处作业的安全保证措施
本工程自然地面距基底深约2-5米,坑内施工属高处作业,凡进入基坑内进行作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带等安全工具。
(2)-,,并要稳固可靠,采用绿色的密闭网沿基坑周边进行封闭。基坑开挖后须设置专用的上下步梯通道,进入基坑施工的人员上下通行由斜道或扶梯上下,不攀登模板、脚手架、或绳索上下,并作好“三保”、“四口”等防护措施的管理和挂设安全标识标牌,基坑通道旁边设置‘作业人员统计牌’。
(3)施工作业搭设的扶梯、工作台、脚手架、护身栏、安全网等,牢固可靠,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架子工程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0)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要求。
(4)进行两层或多层上下交叉作业时,上下层之间设置密孔阻燃型防护网罩加以保护。
(5)施工中,采用防护网、围拦进行安全防护,防高空坠物伤人。
4、充分认识了解施工条件
充分认识工程地质条件及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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