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宣传贯彻苏政发〔2012〕112号文
活动方案
为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贯彻《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全省安全发展水平的意见》(苏政发〔2012〕112号,以下简称《意见》),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进一步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办关于认真做好〈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全省安全发展水平的意见〉宣贯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12]63号)和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意见》中提出的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与问责等8个方面35个条目的工作目标和措施,大力宣传《意见》的重大意义、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将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深切关怀传达给基层单位、企业和广大职工,推动各地、各部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转变发展理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创新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技术水平,夯实安全基础,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宣贯目标
通过学习全面覆盖、宣传全面参与,使《意见》的宣传贯彻,力度加大、深度延伸、广度拓展、高度提升。为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创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力求在深刻领会和把握《意见》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点上见成效;在深刻领会和把握《意见》中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新举措上见成效;在深刻领会和把握《意见》中强调的重要任务上见成效。
三、主要活动内容
《意见》的学习宣贯要按照“大造声势、贯彻始终、形式多样、注重效果”的原则,做到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面上宣传与深度宣传相结合,媒体宣传与开展活动相结合。
(一)开展主题宣贯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意见》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结合国发〔2011〕40号文件进行宣传和解读。制作宣贯《意见》的专题课件,就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具体规定等内容进行解读,及时总结、宣传、报道和推广全市各地、各部门和企业好的做法和经验。
同时,将《意见》作为“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其他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深化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和示范创建活动。继续开展送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和进工地的“六进”活动。市安委会将省政府《意见》编印成册分发各地,组织重点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召开座谈会,赠送学习读本和相关安全书籍以及安全文化产品等。进一步推进安全发展工业园、安全村镇、安全社区、安全校园、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生产先进班组等创建工作,提升社会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相关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0]84号)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基层安监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达标考核验收标准〉的通知》(苏安监〔2012〕212号)精神,全力推进基层安监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细化工作进度,确保基层安监机构能力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省下达的目标指标。
发挥安全科技支撑作用,整合安全科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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