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沈阳市今年“环境年”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从今年3月起,我中心切实加大机动车尾气管理力度,全面开展了公交车专项检查以及机动车尾气年检,并积极推进机动车尾气排放欧洲I号标准在我市的执行, 圆满地完成了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一、主要工作业绩及经验
(一)全市机动车尾气年检工作全面铺开
从今年1月起,我中心切实加大汽车尾气年检力度。经过多次与市公安局、交通局、农机局的沟通、协调,今年我市机动车尾气年检覆盖全市所有机动车检测站。由原有的6个检测站7条检车线扩展到16个检测站23条检车线,派驻环保人员总数由去年的11人增加到现在的27人,并在于洪、浑南、汽车城3条检测线增加科技管理含量,引用计算机作为机动车尾气数据终端,使机动车尾气管理覆盖面得到扩展的同时逐渐提升机动车尾气管理层次。
今年的机动车检测线较去年相比分工更明确,责任更细致,增加了新车检测线、摩托车检测线和进京车检测线,并在浑南汽车城一站式办事大厅设立专门窗口,丰富了机动车检测种类,扩大了尾气控制范围。截止到10月30日,共对205万辆机动车进行了尾气年检,尾气合格率达到851%,尾气合格证发放175万个,检车量与去年相比增加三倍。其中检测新车39335辆,合格38823辆,合格率达到987%。检测摩托车14550台,合格车辆10999台,合格率达到756%。检测农用车9651台,合格8126台,合格率842%。检测进京车辆429台,合格370台,合格率863%。并委托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四县环境监测站对区域内的机动车尾气实施年检。
尾气办派驻人员在安检线内占有重要位置,实施一票否决,稳固了环保部门在机动车尾气管理工作中的位置:凡沈阳市内的在用车辆,在机动车年度检测之前必须进行尾气检测,经检测合格车辆发给《机动车尾气排放合格证》,允许进行安检;不合格车辆必须进行治理,按照自愿的原则,车主可自行选择具备尾气治理能力的专业维修厂点进行治理,经复检合格后办理《尾气合格证》。
(二)公交车尾气专项检测
公交车尾气污染排放治理是我市机动车尾气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经过近两年的治理,公交车尾气排放状况已有明显好转,为进一步控制公交车尾气排放,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从2月10日起,公交车尾气控制工程正式启动。我中心专门成立了公交车尾气监测组,利用早、晚及周六、日时间,对全市公交车实施全程监控。截止到10月30日,已对全市3420台公交车进行了尾气检测。经检测公交车尾气合格率达到95%,其中1481台达到欧洲1号标准,接近50%,解决市民投诉公交车冒黑烟现象36件。
经检测合格车辆发给省环保局统一印制的《尾气合格证》,对超标车辆会同客运集团采取有效措施,包括改造车型、安装尾气净化器、发动机的更新、大修等方法进行治理,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另外,为增强公交系统的竞争意识,对达到欧洲1号标准的公交车发放《欧Ⅰ标识》,凡持有《欧Ⅰ标识》的车辆,将在有效期内免检。并且经过几个周期的公交车尾气检查,中心监测组通过尾气排放对全市公交线路排名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三)推进机动车尾气排放欧洲I号标准的执行
为进一步强化机动车尾气管理,在我市逐步加严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我中心联合市交通局投资近百万元购置两套简易工况检测设备,于3月26日起在我市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欧I标准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
2004年机动车尾气检测防治中心工作总结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