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心得体会.doc国际经济法心得体会
国际经济法教程学习心得体会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 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也就是调整 国际经济交往中商品、技术、资本、服务的跨国交易流通中 形成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总和。国际经济法 调整的经济活动范围包括国际货物贸易及其相关的国际货 物运输、保险服务贸易;国际金融业务及间接投资活动,涉 及货币、有价证券的跨国流通、交易;国际技术贸易和知识 产权保护;由这些活动引起的跨国收费问题,和国际争议解 决问题。在以上活动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的法律,从而形 成了国际经济法律规范和制度:1、有关国际货物贸易法律制 度;2、有关国际投资的法律制度;3、有关国际知识产权和 技术转让的法律制度;4、有关国际货币金融的法律制度;5、 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制度;6、有关国际争议解决法律制度; 这法律规范和制度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和范围,他们构 成国际经济法学研究的对象。以上是按照国际经济法所调整 的经济活动的不同领域对这一法律制度的范围进行界定和 分类;从法律规范自身的特点看,还可以把国际经济法分为 2类:微观的交易法,调整横向的经济关系,就是平等主体
之间的经济关系。当事人之间地位平等,实行意思自治,这 类法律例如国际货物贸易领域中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 同公约》,《英国1893年货物买卖法》,属于私法或曰任意法。 第2类是宏观经济管理法,是政府对国际经济领域活动进行 管理与宏观调控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 系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也就是纵向的关系。当事人 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体现国家对国际经济经济活动的干 预。这类法律例如,货物贸易领域中的世界贸易法律制度, 各国国内贸易管理法,它们是公法,是强制法。微观的交易 法--调整横向的经济关系一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实 行意思自治一私法或曰任意法宏观经济管理法一纵向的关 系一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平等一政府进行管理与宏观调控、
干预一公法,是强制法。国际经济法是具有边缘性和综合性 的法律部门,在内容上它是综合性的,它涉及国际公法、国 际私法、国际商法,各国国内经济法。说它有边缘性是指它 仅涉及有关法律部门中的一部分内容,不是全部内容。国际
经济法在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调整对象、法律渊源等方 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内经济法、国际商法有联系、有 区别。参加农场经济将发展。国家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及法 律渊源。先说主体问题。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国际经济法 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主体,是国际经济法律关系和法律行为的 实际参与人和实施者。不是指立法主体,也不是执法主体。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个人:个人作为一般民事关系主体,
有权从事国际经济活动,在国际货物卖、国际知识产权交易、 国际税收征管方面,在国际争议解决中,个人的可以成为特 定的法律关系主体,不过,个人受财力物力的局限,他们能 在国际经济关系中不是主要的主体。法人:包括公司、跨国 公司与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这是国际经济交往中 最重要的主体。法人可以参与所有领域的经济活动。国际组 织:是国家直接提供条约、公约、协议建立起来的法律实体, 根据建立该组织的条约、章程行使权力和义务。国际组织有 自己的资产和资金来源,具有参与特定的经济和民事活动的 能力,例如,联
国际经济法心得体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