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心得体会.doc国际经济法心得体会
国际经济法教程学习心得体会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 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O也就是调整国际经济交 往中商品、技术、资本、服务的跨国交易流通中形成的法律关系 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总和。国际经济法调整的经济活动范围 包括国际货物贸易及其相关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服务贸易;国 际金融业务及间接投资活动,涉及货币、有价证券的跨国流通、 交易;国际技术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由这些活动引起的跨国收 费问题,和国际争议解决问题。在以上活动过程中,形成了一系 列的法律,从而形成了国际经济法律规范和制度:1、有关国际 货物贸易法律制度;2、有关国际投资的法律制度;3、有关国际 知识产权和技术转让的法律制度;4、有关国际货币金融的法律 制度;5、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制度;6、有关国际争议解决法律 制度;这法律规范和制度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和范围,他们 构成国际经济法学研究的对象o以上是按照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 经济活动的不同领域对这一法律制度的范围进行界定和分类;从 法律规范自身的特点看,还可以把国际经济法分为2类:微观的 交易法,调整横向的经济关系,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 当事人之间地位平等,实行意思自治,这类法律例如国际货物贸 易领域中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英国1893年货
物买卖法》,属于私法或曰任意法。第2类是宏观经济管理法, 是政府对国际经济领域活动进行管理与宏观调控过程中形成的 法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也 就是纵向的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体现国家对国 际经济经济活动的干预。这类法律例如,货物贸易领域中的世界 贸易法律制度,各国国内贸易管理法,它们是公法,是强制法。 微观的交易法一调整横向的经济关系一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 系一实行意思自治一私法或曰任意法宏观经济管理法一纵向的 关系一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平等一政府进行管理与宏观调控、干 预一公法,是强制法。国际经济法是具有边缘性和综合性的法律 部门,在内容上它是综合性的,它涉及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 际商法,各国国内经济法。说它有边缘性是指它仅涉及有关法律 部门中的一部分内容,不是全部内容。国际经济法在法律关系的 主体、法律调整对象、法律渊源等方面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 国内经济法、国际商法有联系、有区别。参加农场经济将发展。 国家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及法律渊源。先说主体问题。国际经济 法的主体是指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主体,是国际经济法 律关系和法律行为的实际参与人和实施者。不是指立法主体,也 不是执法主体。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个人:个人作为一般民 事关系主体,有权从事国际经济活动,在国际货物卖、国际知识 产权交易、国际税收征管方面,在国际争议解决中,个人的可以 成为特定的法律关系主体,不过,个人受财力物力的局限,他们
能在国际经济关系中不是主要的主体。法人:包括公司、跨国公 司与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这是国际经济交往中最重要 的主体。法人可以参与所有领域的经济活动。国际组织:是国家 直接提供条约、公约、协议建立起来的法律实体,根据建立该组 织的条约、章程行使权力和义务。国际组织有自己的资产和资金 来源,具有参与特定的经济和民事活动的能力,例如,联合国下 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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