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考试评分标准
一、桩考
1. 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不合格;
2. 碰擦桩杆,不合格;
3. 车身出线,不合格;
4. 移库不入,不合格。
二、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1. 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出50厘米,不合格;
2. 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不超出50厘米,扣20分;
3. 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30厘米以上,扣20分。
三、侧方停车
1. 车辆在入库停止后,车身出线,不合格;
2. 擦碰桩杆,不合格;
3. 行驶中轮胎触轧车道边线,扣10分。
四、通过单边桥
1. 其中有一车轮未上桥,每次扣20分;
2. 已骑上桥面,在行驶中出现一个车轮掉下桥面,每次扣10分。
五、曲线行驶
1. 车轮驶出边缘线,不合格;
2. 车轮轧路边缘线,每次扣20分。
六、直角转弯
1. 车轮触轧突出点或者驶出边缘线,不合格;
2. 车轮轧道路边缘线,每次扣20分;
3. 借助倒车完成,每次扣10分。
七、限速通过限宽门
1. 时速低于20公里/小时通过,不合格;
2. 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不合格;
3. 每碰擦一次限宽门悬杆,扣20分。
八、通过连续障碍
1. 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不合格;
2. 车轮驶出边缘线,不合格;
3. 车轮轧路边缘线,每次扣20分;
4. 轧一个圆饼,扣20分;
5. 碰、擦一个圆饼,扣10分。
九、百米加减档
1. 在百米内未完成规定加减档的,不合格;
2. 越级换档,扣10分。
十、起伏路驾驶
1.通过起伏路面时,车速控制不当,车辆严重跳跃,不合格;
2.通过起伏路面前不减速,扣10分;
3.通过起伏路面前过早减速,扣5分。
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一、上车准备
1. 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
2. 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二、起步
1. 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2. 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
3. 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恻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 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档),扣10分;
5. 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6.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7. 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8. 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9. 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10.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三、直线行驶
1. 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2. 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3. 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4. 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5. 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四、变更车道
1. 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2. 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格,妨碍其他车辆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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