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内容第一章安全带的由来及发展过程 1902 年5月 20 日纽约的汽车竞赛场上,一名参赛者为了以防万一,用几根皮带将自己和同伴拴在座位上。竞赛时,他们驾驶的汽车碰上了一根从地面翘起的钢轨,而离开道路并冲入人群, 造成两人丧生,数十人受伤,而他们却由于皮带的缘故死里逃生。 1922 年,赛车场上的跑车开始使用安全带; 1955 年,美国福特汽车装用了安全带; 1968 年,美国规定轿车面向前方的座位均要安装安全带。欧洲和日本等发达国家都相继制定了汽车乘员必须要佩带安全带的规定,我国公安部于 1992 年 11月 15 日颁布了通告, 规定从 1993 年7月1 日起,所有小客车( 包括轿车、吉普车、面包车、微型车) 驾驶人和前排座乘车人必须使用安全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目前,世界上安全带的标准形式是尼尔斯发明的三点式安全带,这种汽车安全带开始为人接受始于 1967 年,尼尔斯在美录了 1966 年瑞典国内所有牵涉沃尔沃汽车的交通意外,数字清楚显示, 三点式安全带不但在超过半数的个案中,降低甚至避免乘客受伤的机会,更能够保住性命。自安全带面世以来至今,已有长达 1000 万公里的安全带装进全世界超过 10 亿辆汽车内,其长度足以围绕地球赤道 250 圈,或是往返月球 13 次之多。然而,最重要的是 40 年内无数生命因而获救,证明三点式安全带是有效的单一汽车安全设备。第二章汽车安全带的作用安全是人们出行最基本的需求。但是有些人在购车时也非常注重车辆的安全性能,可是对于保护驾驶人和乘客生命的安全带却重视不够。当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或遇到意外紧急制动时, 将产生巨大的惯性力,这个惯性力可能超过驾驶人体重的 20倍(视行车速度及撞击程度有所不同),使驾驶人及乘客与车内的方向盘、挡风玻璃、座椅靠背、车门等物体发生碰撞,极易造成对驾乘人员的伤害,甚至将驾乘者抛离座位或抛出车外。理想的安全带作用过程是: 首先,及时收紧, 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刻毫不犹豫地把人“按”在座椅上。然后,适度放松,待冲击力峰值过去,或人已能受到气囊的保护时,即适当放松安全带。避免因拉力过大而使人肋骨受伤。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或紧急制动时,将产生巨大的惯性力,这个惯性力能使驾乘者与车内的方向盘、挡风玻璃、座椅靠背、车门等物体发生碰撞,甚至将驾乘者抛离座位或抛出车外。而座椅安全带的缓冲作用,能吸收大量的撞击能量,化解巨大的惯性力,并将驾乘人员牢牢束缚在座位上,防止身体与车内坚硬物体碰撞或被抛出车外。汽车安全带的作用在于:一旦车辆发生碰撞或使用紧急制动,预紧装置就会瞬间收束, 绷紧佩带时松弛的安全带,将乘员牢牢地拴在座椅上,以防止意外。一旦安全带的收束力度超过一定限度,限力装置就会适当放松安全带,保持胸部受力稳定。因此,汽车安全带起着约束位移和缓冲作用,吸收撞击能量,化解惯性力,避免或减轻驾乘人员受伤的程度。汽车安全带是一种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被誉为“生命带”。它的作用就是在汽车发生事故时,将驾乘人员束缚在座位上,防止发生二次碰撞;同时安全带有缓冲作用,能吸收大量的撞击能量,化解巨大的惯性力,减轻驾乘人员的伤害程度。汽车事故调查表明,在发生正面撞车时,如果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 57% ,侧面撞车时可减少 44% ,翻车时可减少 80% 。实践证明,使用安全带是一种有效、方便、经济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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