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案例[ 案例 1] 投标函报价大写失误不当处理[ 背景] 某工程施工招标开标过程中,发现某投标人的报价为 980000 元函( 正本) 投标报价- 栏, 投标人疏忽大意, 填写的内容为: 政拾拥万万元人写), 多写了个万字。而在其投标报价书中,工程量清单合计和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填写 H 均为 9800000 元,招标人在开标会上要求该投标人改正,结果该投标人将投标总报价改正为政拾制万元人民币( 大写) 。评标结果为该投标人中标,其他投标人不服并向有关行监督部门投诉。[ 问题] (1) 开标过程中, 招标人是否有权利同意投标人对报价填写差错进行修改? (2) 本案中, 评标委员会是否可以要求该投标人就此事进行澄清? [ 分析] 招标人在开标会议上的权利仅是依据投标文件公布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开标内容,没有评审、,比较和判断权利。《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划牛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 号令) 第五 T 一条又进一步对可以澄清的范围与内容作了规定,即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处理投标文件中的差错提供了解决途径。[ 参考答案] (1) 开标会议上, 招标人没有权利同意投标人进行投标差错的更正, 因为开标会议上招标人的权利仅是依据投标文件公布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开标内容,没有评审、比较和判断权利。(2) <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只要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本案关键是投标函( 正本) 填写内容" 政拾拥万万元人民币( 大写)" 一项是否属于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应该不属于。同时,也不能判断其为明显的文字错误,所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没有权利要求投标人进行更正。[ 案例 2] 开标过程中当事人行为分析[ 背景] 某建设项目经批准组织邀请招标, 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有效期为 60日, 在规定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主持并邀请投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参加召开了开标会议,共有四家投标人投标。开标会上,招标人首先宣读了评标办法, A 公司对此表示质疑,认为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公布的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相关的部分内容上有变动,评分办法不扑平,当场提出不同意修改后的评标办法,声明不再参与开标会议,要求撤销其投标文件豆在所有投标文件正式拆封、唱标前退出会场。招标人征得纪检委研究同意,对 A 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不退还、不拆封、不唱标,对其余三家的招标文件拆封唱标、评标,并授权评标委员会根据修改的评标办法按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程序评审,直接确定了中标人。[ 案例 3] 初审合格投标人不足 3 个评标结果分析[ 背景] 甲、乙两个项目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承包人,其中,甲项目为地区跨江桥梁施工工程,有工期紧、施工地点偏远、环境恶劣的特点。评标时属于期,距离汛期来临有1 个多月。开标时仅有 A、B、C 三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 后进入评标阶段, A、B 两家单位的投标文件未能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之前只剩位的 1 份投标文件有效,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其技标有一定的竞争' 性,故继续评以该有效投标文件为依据推荐 C 为中标候选人。乙项目为西北高海拔地区二级公路施工工程,仅每年 4 -10 月可进行施工,其吧因气温太低无法进行施工。评标时为当年 11 月份。开标时有 D、E、F 三家投标单也投标文件,开标后进入评标阶段, D、E 两家单位的技标文件未能通过初步评审,详审之前只剩 F 单位的 1 份技标文件有效且明显缺乏竞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否决投标,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问题] (1) 同时出现有效投标文件不足 3 个的情况,但是作出不同的评标结果是否合乎规? 为什么? (2) 分析甲乙两个项目评标结果的合法性。[ 分析]{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12 号第二十七条进一步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 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这里, 只是规定评标委会" 可以否决全部技标" 而没有作出" 必须否决投标" 的规定, 说明评标委员会有二现有效投标文件不足 3 个时,需要依据技标是否具备竞争性而决定是继续评标或否有投标。[ 参考答案] (1) 同时出现有效投标文件不足 3 个的情况,但是作出不同的评标结果不违反法规定。《评标委员会和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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