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知识 人人须知
安全防火救火小知识
火灾起因
违反电气安装安全规定
导线选用、安装不当。
变电设备、用电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
使用不合格的保险丝,或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没有安装避雷设备或安装不当。
没有安装除静电设备或安装不当。
违反电器使用安全规定
发生短路。导线绝缘老化;导线裸露相碰;导线与导电体搭接;导线受潮或被水浸湿;对地短路、电器设备绝缘击穿;插座短路等。
超负荷。乱用保险丝;电器设备超负荷;保险丝熔断冒火;电气、导线过热起火等。
接触不良。连接松动;导线连接处有杂质;接头处理不当等。
其他原因。电热器接触可燃物;电器设备摩擦发热打火;灯泡破碎;静电放电;导线断裂;忘记切断电源等。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违章使用电焊气焊。
违章烘烤。
违章熬炼。
化工生产违章作业
储存运输不当。
其他:设备缺乏维修保养;仪器仪表失灵;违反用火规定;易燃易爆物接触火源;车辆排气管喷出火星;烧荒等。
吸烟。乱扔未熄灭的烟头、火材杆或在禁止吸烟处违章吸烟。
自燃。
自然原因。雷击起火等。
人为放火。
木工操作防火
为了防止木材加工中发生火灾的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木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要经常停机检查,及时清除设备内外的木屑、刨花和锯末,特别是旋转的轴、轮和皮带周围,更要勤检查、勤修理,以免因摩擦发热起火。
木工机械所用的刃具、锯片要经常修磨,保持锋利,防止因刀具钝秃,切削时增加与木料的摩擦,烧蚀工件,产生火星。
操作中要严格遵守安全和工艺规程,工件给进速度不能过快,,以减小刀具、锯片的阻力,避免卡滞。
作业中要集中精力,加强工作责任心。做到“多闻”(有无焦糊异味)、“勤看”(有无冒烟冒火)、“细听”(各运转部位有无异声)、“常查”(经常检查,防患于未然)。
禁止携带明火进入施工现场。
十不施焊
“水火无情”。焊工时刻不离火,因此,焊割是一种很容易引起火灾和燃爆事故的特种作业。为了平安施焊,除了规定持证上岗外,还要求执行“十不施焊”。也就是有下列十种情况之一的,焊工有权拒绝也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焊工没有操作证,又没有正式焊工在场进行技术指导时,不能进行焊割作业。
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进行焊割。
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的情况,不能盲目焊割。
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不能焊割。
盛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未经彻底清洗,不能焊割。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不能焊割。
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得焊割。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不能焊割。
与外单位相接触的部位,在没有弄请外单位有无影响,或明知存在危险性又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能焊割。
焊割场所与附近其他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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