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员工绩效考核分流、培训再上岗办法
根据集团的总体安排,为了在集团内部建立长效的动态用人机制,使岗位人员达到合理配置、合理流动、公平竞争,以达到提高全员整体素质的目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冶炼厂员工绩效考核分流、培训再上岗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员工分流原则
1、以是否能胜任或达到岗位工作标准为准进行综合评定;
2、先确定留岗人员后分流富余人员的原则;
3、机会均等、标准公平、评判公正、择优选用、任人唯贤、注重实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组 长:杨锦虎
副组长:马汉杰、刘建宁、刘同俊、克俊超
成 员:各车间(科室)主任
2、监督小组成员:成保平、宋维其
3、职责
组长职责:负责全厂员工绩效考核分流、培训再上岗办法文件精神宣传和督察执行。
副组长职责:负责分管范围内员工绩效考核分流、培训再上岗办法文件精神宣传和监督执行。
成员职责: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员工绩效考核分流、培训再上岗办法文件精神宣传和执行。
监督小组职责:负责绩效考核分流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审核。
三、员工绩效考核分流办法
1、分流周期:
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全年进行四次,分别在元月、四月、七月和十月组织进行。
2、分流比例:
每年元月、四月、%,每年七月的分流人数约占本单位人数的5%。
注:科室因人数少,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每次分流人数,当逐次分流比例累计计算达到1人以上时,必须分流员工。
3、分流对象:
各车间通过综合考核评比后,排名在末位的员工。
注:①、班组长以上干部、新入职的统招大学生、列年来工伤人员或因公致残人员、请产假的员工不参加考核分流。
②、员工第一次分流后再上岗不满半年的可不参与下一次分流,再上岗满半年的仍按照方案参加综合考核评比。
4、分流程序:
(1)、宣传动员
各车间主任于每季首月1日前,要组织做好在岗员工绩效考核分流培训的宣传动员工作。
(2)、绩效考核分流办法
根据各车间(科室)岗位实有人数,以季度绩效考核为依据,通过综合评定的方式确定被分流对象,评定办法:从员工平日绩效(50分)、上级领导评价(20分)和员工互评(30分)三个方面进行评定,并按照规定权重计算出综合得分的办法,具体步骤如下:
步骤一:计算平日绩效得分(50分),以月为单位,统计员工每季度的月绩效平均分,即为员工的平日绩效得分。考核项目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
a、劳动纪律(25分):发生一般违纪行为,如迟到、早退、班中脱岗、干私活、看闲书、玩手机、吃零食等现象,每出现一次,扣5分;如发生重大违纪行为,如酒后上班、躺着睡觉等,每出现一次,扣20分。
b、安全(25分):发生一般违章操作,每出现一次,扣当月绩效10分;发生大的违章操作,对生产、设备造成大的影响,或造成人身伤害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分。
步骤二:计算上级领导评价得分(20分),将员工按工种、班次等分组,并由其直接领导15分,间接领导5分成立评定组。按权重对每个员工以“步骤一中考核项目”为依据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即为员工的上级领导评价得分;
步骤三:计算员工互评得分(30分),以步骤二分组的员工为单位,进行小组内员工互评打分,互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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