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院团委学生会及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干部调整实施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学生工作的发展,同时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促使成绩优秀、能力突出、同学拥护的学生干部脱颖而出,建设一支开拓进取、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学生干部队伍,经学院党委、行政同意,决定在我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中试行竞争上岗。为此,特制定《*** 学院学生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管理办法》。一、基本原则 1. 公开选拔、平等竞争的原则。 2. 同学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 公开竞争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 个人申请、同学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 5. 双向选择、好中选优的原则。二、竞争条件与资格(一)竞争的基本条件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务实肯干,乐于奉献,在学习、管理等工作中勤奋努力,表现突出。 2. 具备与职位相适应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特长,能独当一面地开展工作。 3. 正确行使同学赋予的权力,自觉接受党、团组织和同学的批评和监督。 4. 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在同学拥护的基础上,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5. 学习成绩优秀。 6. 未受过任何校院级行政处分。 7. 我院非毕业班同学。(二)资格认证 1. 团委副书记(学生)、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竞争资格(1) 竞争团委副书记( 学生)、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及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原则上应当具备在学院行政班级担任班委或有团委学生会的工作经历。(2 )竞争团委副书记(学生)职务、学生会主席,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 部长、副部长学生干部竞争资格(1 )竞争部长、副部长职务,原则上必须是团委、学生会干事或者行政班干部。(2 )竞争团的职务,应当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三、程序和方法为便于学生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开展,在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中采取先主席团干部后部长、副部长干部的顺序进行。学生干部的竞争上岗,采取宣传动员、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的方法进行考核,双向选择,择优聘任。具体实施: (一)宣传动员: 通过召开院动员会议,宣传学生干部竞争上岗的意义,公布学生干部竞争的职位、职数、条件、方法和步骤。(二)公开报名: 所有职位面向全院公开,符合竞争资格和竞争条件者,可选择岗位,填写报名申请表。(三)资格审查: 根据竞争资格和竞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四)组织考察: 在综合申请人的演讲、答辩、测评成绩的基础上,对申请人在思想政治素质、原岗位履行职责以及完成目标情况、学习成绩、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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