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消防安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消防工作的要求,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为我县经济社会赶超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根据我局实际,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我局专门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任科员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各基层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李健同志负责。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要做到安全工作亲自抓、亲自管。其它各股室责任人要各负其责,要严格落实“谁管理,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查找隐患死角,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检查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不走过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做到立即整改。
(二)建章立制,严格督促检查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安全用电、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通道等重点安全部位的管理,管理工作要做到环节到人、责任到位。要认真落实区域责任人和消防责任制,及时消除有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对用电线路和设备要做到经常巡查及时排除故障;严禁私搭乱接电线、开关、插座,严禁私自使用充电设备,强化用电安全,强化电器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增强“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的能力,营造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普法教育范围,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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