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人汽车租赁协议
汽车租赁协议是依据《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为明确出租方(甲方)和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对于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xxxx整理的,欢迎参考阅读。
范文一
1. 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 承租方:和出租方签订汽车租赁协议,取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
3. 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推行汽车租赁协议约定的义务时,代为负担对应责任的第三方。
4. 租赁车辆:根据汽车租赁协议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含隶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 租金: 承租方为取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含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 有效证件:能够证实租赁车辆符正当律、法规要求的在道路上行驶的相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 设备:指确保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置的设施。
汽车长久租赁协议条款
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就车辆的长久租赁合作事宜共同协商,并达成协议以下: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 拥有租赁车辆全部权。
2. 依协议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情况良好、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和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其中包含本车的行驶证、购置税证、年检牌等。
2. 向承租方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情况信息。
3. 无偿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和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并指定车辆所在市提供定时维护保养,费用由出租方负担。
4. 负责提供车辆所在市区内故障、事故的二十四小时救援服务,费用由出租方负担。
5. 提供给承租方的租赁车辆仅限在海南省内使用。
6. 负担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
8. 对所取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9. 不委派司机只负责租赁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发动机冷却液、轮胎气压等常规检验项目。出现简单机械故障时,由承租方负责通知出租方,并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如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抵达的,由出租方负责处理。
、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并向承租方提供复印件。
。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 按协议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确保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情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取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效所提供的对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营业执照等身份证实资料。
2. 按协议约定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3.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私自修理、改装车辆。 5 在车辆及车辆钥匙由承租方保管时,停驶车辆盗抢,由承租方负担不高于保险企业不能理赔部分的50%的因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除此之处的情况由出租方自行负担。
6. 保护出租方车辆全部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7.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承租方应立刻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立即通知出租方,帮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8. 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改变,应立即通知出租方。
9.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其中包含汽油费、补胎、停车费、洗车费)。
11. 负责按期归还租赁车辆,需续租的,可经双方协商继续租用,在协议期满30天内且还未签署续约条款期间,照原价计收租金。
第五条 租金、租期及结算方法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人民币¥ 元
:
。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开具对应、正当、有效发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发票必需和税务机关登记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国家税务法律规范的,承租方对价款不予结算,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出租方负担,如给承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出租方必需赔偿。
,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随时提车,出租方必需适驾车辆交付给承租方。双方续租则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 承租方租期未满一月按本协议约定月度租金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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