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税务稽查审理质量如何提高税务稽查审理质量如何提高税务稽查审理质量如何提高税务稽查审理质量 sO100 案件审理是税务稽查四个环节中技术含量较高的一个环节,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四章已作了明确的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和我局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 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要不断改进稽查工作, 提高审理质量,对涉税案件做出正确处理决定,达到执法公正、公平的目的。一、审理的重要性税务机关审理制度的建立,不仅规范了检查行为、检查程序、文书使用, 而且对正确的处理税务违法案件, 提高检查人员素质,健全税务检查制约机制,强化对执法行为过程的监督, 遏制不廉政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总之, 规范审理对保证税务机关正确执行税法、法律、法规, 对涉税案件做出正确处理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二、提高税务稽查审理质量的建议(一) 强化案件审理程序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我局建立了三级审理制度,规定了一、二、三级审理权限,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起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开展, 原有的审理程序已经不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我局稽查机构由过去的两个所, 增加到现在的三个所, 由过去的审理单位与所在一起办公, 到现在的不同地方办公, 为审理环节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现在的三级审理程序, 已经不适应现在发展的需要。新的改革就要有新的办法与之相适应。这就要求我们改变现在的审理程序: 1 、改变过去的税务检查无问题、查补税款在两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在 201X 元、企业罚款在 10000 元以下一级审理程序由检查科审理的办法, 转变为由各所成立一级审理组, 对无问题户进行审理, 并把审理户名单报检查科备案, 检查科通过复核三日内转回稽查所进行结案处理; 2 、二级审理由过去的查补税款在 201X0 元--50000 元以下,修改为 100000 元以下,由各所审理后报检查科,填写二级审理单转有关科室进行审理, 审理无误后由主管局长签字, 返回稽查所制作有关文书走入执行程序; 3 、三级审理由过去的 50000 元以上、个人罚款在 201X 元以上、企业罚款在 10000 元以上,改变为查补税款 100000 元以上、个人罚款在 201X 元以上、企业罚款在 10000 元以上,稽查所对案件的实施报告通过二期报送检查科审理人员, 同时要报送有关证据, 检查科根据实际情况, 对有关重要的证据进行扫描, 连同报告通过二期转有关科室局长审阅, 定期召开审理会, 由各科室领导对查补问题提问检查人员, 改变过去的检查人员的汇报制度, 改变案件审理会议手工记录的做法,有针对性的提问,缩短时间,提高审理质量。(二) 加强信息化网络应用改变审理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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